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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igTAR (阿塔)》之銘言: : 我必須說一句中肯的話,tianmama這個帳號(不管是反串或蓄意) : 他就是我們現在真正面對的對手的代表人物,如果無視於他的存在, : 無異於我們自以為已經取得必勝的成果, : 其實也就等於我們自動放棄向反對者爭取權益的機會。 : 你可以懶的與他爭論,但不能否定他的存在, : 就像騎馬奔向斷崖一樣, : 我們該思考如何處理這個危機, : 還是無視斷崖繼續向前奔馳? 我倒覺得不用太把他擴大想像耶 想想柯志明好了(靜宜大學神學教授) 他們這種「(偽)哲學家」構成的,不是同志運動的「斷崖」 而是路途上必經的頑石。 他們有自己的堅持 所以,你想要輾過他們、壓碎他們、駁倒、戰勝他們嗎? 繞道而行吧。否則正是中了其消耗戰術。 想想支持同志婚的異性戀(特別是異性戀男人,以下節錄)好了 你認為他們會對天嬤嬤的論點「屑於一顧」嗎? 總之: 我認為最重要的不是「說服」極右派核心基督徒 而是爭取其他仍有判斷力(而不是被羔羊化)的異性戀的支持。 基督徒跟同志各佔台灣社會5% 互相纏鬥要求彼此改宗? 沒意義的啦! -- 九把刀:「當你在討論同性戀議題,在起手勢時用上了『接納』兩個字,接下來你所想表 達的東西,對我來說,大概都是一種掩飾又掩飾再掩飾的道德偽物。人家好端端的為什麼 要你——接納。」 駱以軍:「我可以開一百本小說,談異性戀家庭裡變態的父親、神經病的母親......你是 異性戀,不代表你在『家』或『婚姻』這暗礁海潮,你就是什麼『價值』的不迷惑者。」 「但我重來一次,我想不想結婚?我想。我希望不希望被祝福?流淚感激 。誰這時說我 婚姻不合法,說我法律上不能成家?老子翻桌跟他拚了。因為憑甚麼你可以吐口水在我臉 上?然後說你沒歧視我?」 朱約信:「我們跟孩子們之間是要硬灌輸我們早已僵化自以為是的觀念,還是我們盼望孩 子跟我們相互溝通交流?」 「美國六十年代......那個時代,有些場地是不租給黑人辦活動的,有些餐廳有色人種不 准進來。『黑人如果可以跟白人結婚,將是人倫瓦解與家庭價值崩壞的開始』。......擔 心『婚姻平權』修法後不知道如何教小孩的朋友,不要煩惱,修法通過了,你自然就會教 了。」 彭明輝:「你有沒有辦法要求所有異性戀......改變性行為與情慾模式,或者終身禁欲? 如果這是不可能的,那麼上述的主張不是在睜眼說瞎話嗎?持有上述主張的人必須面對一 個事實:強迫同性戀者放棄同性行行為=強迫異性戀者放棄異性行行為=強迫所有的人禁慾 。先問你自己做不作得到,再來問你憑什麼要求別人這樣做!」 施明德:「基本人權的慨念不是競爭的概念,不會誰多了基本人權,誰就少了一些。這不 是「資源掠奪」。......這個法案,在於賦予某一些人基本人權,而不是在宣揚某一種性 愛價值,而如果它宣揚了某種價值,那個價值叫做『自由、平等、博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1.190.167
tianmama:我覺得原po不是不說服極右派,是把說服不了的就當極右派 12/03 13:49
tianmama:台灣不願承認近親婚的只有極右派嗎?真是美好的想像 12/03 13:50
teamax:用表決的,田媽你現在還享受不到兩性平等哩 12/03 13:50
tianmama:台灣的國會已經通過很多有利少數的法案了。 12/03 13:51
sopher1990:同志只需要說服大眾支持同性婚姻不等於支持亂倫就夠了 12/03 13:52
sopher1990:實際上通過同性婚姻的國家也的確沒有合法化亂倫婚和多 12/03 13:53
sopher1990:重婚啊 在台灣也是支持同性婚的遠比支持近親婚的多啊 12/03 13:54
Mancer:忘了說,還有爭取腐女的支持ww 我覺得比說服tmm有效www 12/03 13:55
bebo108:田嬤是那種被輾過又會自己重生的頑石 誓死同婚綁兄妹婚 12/03 13:55
tianmama:當你說「婚姻是兩人事」、「相愛就可結婚」時,怎麼說服 12/03 13:56
sopher1990:tianmama這樣說不能說服大眾 但就是有人被說服到了啊 12/03 13:56
bebo108:有許多比他更值得戰的敵人 不要花太多時間在他身上 12/03 13:56
tianmama:大眾不是支持亂倫婚呢?? 12/03 13:56
tianmama:你說服到的,是那種本來就支持的,還是在道德上否定的? 12/03 13:56
sopher1990:事實上就是很多異性戀者支持同性婚但不支持亂倫婚 12/03 13:57
Mancer:例如用這個 http://i39.tinypic.com/i56flu.jpg 12/03 13:57
sopher1990:也很多異性戀吃"婚姻是兩個人的事"這一套 12/03 13:57
bebo108:性傾向為修法理由主因 田嬤視而不見 繼續闡述他的兄妹婚 12/03 13:57
Mancer:那些以為公眾意識是只因辯論形成的人,慢慢玩吧~ 12/03 13:58
teamax:田媽你是不是愛上哥哥了? XDDDD 12/03 13:58
Mancer:有沒有發現一些「自稱友善來協助同志精進辯論技巧」的人 12/03 13:59
tianmama:吃這一套的異性戀,本來在道德上否定同性婚嗎? 12/03 13:59
Mancer:開始緊張的呢~? 12/03 13:59
tianmama:還是說服的就是本來就支持的? 12/03 13:59
tianmama:本來還覺得Mancer是以運動為主,面子為輔的人說 12/03 14:00
ange1:你會去問蕭美琴其實是愛女人的嗎?? 只因為她支持同性婚 12/03 14:00
bigTAR:說服極右派的立益之處在於過程不是結果,當與極端反對勢力 12/03 14:01
bigTAR:辯駁之中,一旁有暫時迷思的或尚處猶疑的,就可以從中看出 12/03 14:01
bigTAR:孰是孰非,也就是我們拉攏支持者的好機會,所以前提要公開 12/03 14:01
ange1:那些跟異性結婚的人,支持你們法案的人是不是也要被問一句 12/03 14:01
bigTAR:,且不能在自己的場子,所以在甲板跟tianmama爭辯並沒有多 12/03 14:01
bigTAR:大的好處。 12/03 14:01
ange1:你們是不是其實是同性戀不敢承認 12/03 14:01
tianmama:原來反對亂倫婚就要變成極右派,右邊也太大了吧 12/03 14:04
Mancer:開始人身攻擊啦?XD 12/03 14:04
tianmama:你的確本來還在論理的不是嗎? 12/03 14:08
akiehls:我覺得 把說理補足了 自然能夠說服更多人(那種死硬反方不 12/03 17:19
akiehls:管你怎麼說也不會改變意見的除外) 12/03 17:19
akiehls:大家不要放棄說服與溝通 說服與溝通才能達成終極目標 12/03 17:20
akiehls:我贊同bigTAR 但在這裡討論就是形成意見的過程 12/03 17:23
akiehls:這個過程很重要 不斷地被田嬤嬤檢驗 終究能說出一個完整 12/03 17:24
akiehls:的道理 這才是終極目標 大家就把田嬤嬤當沙包好了XD 12/03 17:24
bigTAR:            大家就把田嬤嬤當沙包好了XD 12/03 1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