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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ianmama (地產地銷田媽媽)》之銘言: : 拿同性婚姻跟人獸婚對比的確不搭 : 不過如果跟亂倫、兄妹婚、父女婚來對比,應該就邏輯一致了 : 請問,兩個成年的兄妹,是否擁有自願結婚的「人權」? : 我支持同性婚姻 : 但我反對兄妹婚姻 : 而我的確從邏輯上找不出兩者的不同 : 只能說,對我而言 : 同性婚符合道德,而兄妹婚則否 : 既然與道德有關,就不可能只是兩者之間的事 : 而必須某種程度的與社會多數人的認知前進 具你所說「不過如果跟亂倫、兄妹婚、父女婚來對比,應該就邏輯一致了」 這無疑是用一種謬誤來誤導大家歧視同志婚姻! 兄妹父女婚姻,民法九百八十三條,本來就不屬於有效婚姻,簡單來說就是亂倫, 縱使你有人權,法律也「禁止」你們結婚,這根本就不需要討論! 更何況你還巧妙的拿「道德」來說嘴!? 你自己的回文:「表兄妹不能結婚是因為優生學,應該是學校教的吧」 你明知到亂倫是違法的,卻只以「不道德」來輕描淡寫, 凸顯同性婚姻邏輯上等同亂倫,這讓人完全無法苟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140.146
lilRussell:他錯亂過很多次了,放過他吧。 12/03 1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