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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quendigay (跳跳)》之銘言: : 影音 http://youtu.be/I6nhDu51Dh8
: 2013年1月29日, : 法國法務部長 Christiane Taubira針對同性婚姻的演說: 剛剛終於看到這篇精彩演說的逐字稿了! http://ppt.cc/QEnO 影片後半,看部長痛罵反對派「偽善」, 國會議員一邊狂鼓掌、一邊狂噓,真的很 震撼。 不過前半段她講很緩慢,很像會睡的通識課... 所以很多人跳過了吧。有逐字稿就方便多惹。 ========= 個人大推段落: 1. 法國大革命完成了真正的革命—婚姻世俗化。 民事婚姻帶著評等的胎記誕生。在此之前,新 教徒、猶太教徒只能偷偷的由牧師證婚,他們 不能組成家庭,他們的孩子更被視為私生子! 且可以結婚的仍僅限於有宗教信仰者;部分的 職業,仍被排除在婚姻制度外,因為當時的教 會宣稱他們無法接受這些戲班子下流的演藝活 動。 所以1791年9月所制定的憲法第二章第7條規定 :「婚姻僅為民事契約。」 [並 不 是 甚 麼 「神聖」 的 結 合!] 2. 平等的民事婚姻概念,事實上乃是一種自由。 只要婚約締結,離婚也將被認可。(以前的神 聖婚是不能離婚的!) 1792年婚姻制度的立法目的:「離婚乃源自個 人自由的基礎,婚約非為不可中斷。」 3. 政府決定要開放與同性伴侶的,正是結婚制。 它與異性戀的婚姻有相同的條件:年齡、雙方 合意、相同的禁止與限制:不得亂倫、重婚、 相同的義務:協助、忠誠。是的,必須互相扶 持、對彼此忠誠、尊重,這些義務於2006年訂 立:配偶間互負相同義務、小孩對雙親負有相 同的責任、雙親也對小孩也負有相同的責任。 請告訴我們,為何兩個相遇、相愛、一起白首 的人,必須承受不穩定、脆弱、甚至不公的遭 遇,就只因為法律不承認他們有相同的權利? 而只允許其實是同樣穩定的另一對異性戀,選 擇如何建立自己的人生? 我們要勇敢的揭發:有人利用反同性婚姻運動 製造恐慌,聲稱「父」、「母」二字將從民法 典和戶口名簿中消失,這些都是謊言!我們還 要說:有些人就是偽善,他們選擇忽視這群生 活中忠滿變數的同性雙親家庭與兒童。我們更 要說:有些人就是自私,竟然以為共和國的制 度可以只限於某個級別的公民享受! (14:11起,狂放大絕招十分鐘超熱血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1.136.243
theash:XDDDDD 12/06 02:30
theash:拼命開大絕攻擊反對派別,台下的對比場景好可怕XDDD 12/06 02:31
ru899:實在是太有魄力了!!! 12/06 07:52
LKONG:!!!!! 12/06 10:32
lichlord:這個打臉的力道也太強了..... 12/06 15:15
secretcode31:同志真的被歧視太久了~有時或許同志都不知道自己的人 12/06 20:29
secretcode31:權被剝奪了~ 12/06 20:29
afishlun:台灣少了這樣的人權鬥士 12/06 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