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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就算梁文音教會不干于修婚姻法,她說"同性戀要恢復", 她的言行就是歧視/憎恨的表逹。 少來這種基督教最愛用的技倆 : "那是他的信仰啊,他信,就當 然會說這些話,但他個人並不認同...." 以上這些狗屎同性戀還要聽多少次? 你以為同性戀是白痴? 教會販賣的是用善心的故事包著服從便不用負責任, 只有不服從才會負責任(死後清算),這種引誘。 很可惜,如馬丁路德說,"我不能不站在這裡..." "不能不"這個"必須",的確可以是真實的。 即是說,信仰,的確可以操縱了他的言行,他無法不照著信仰的 驅使去做。信仰使馬丁不能不...。 我們這年代,流行不追究一些無法反抗操控而所做出的言行。 對一些不能不傷害他人的言行,若我們應為是不自住的,我們也許會認為 是無辜的。 我希望大家不要因為一些人無法抗拒教義,而做出所謂不自主的宗教言行, 而認為我們不要求他們對這些言行負責。 上個星期的報導,拉子熊怡婷(好像是這個名字),拍了她教會 小組對11/30的討論,(粉紅色的大象),熊說她很喜歡她的教會組長, 她說教會的組長"不評斷..." "she does not judge"(taipei times)。 "不評斷",好像是說小組組長對熊沒有歧見... 基督教最毒的一點,也是很利害,讓它生命力非常強的一點,是先知 這東西的一個附和概念。 這一點,非常動人地被耶穌與妓女的故事代表著。 誰沒有罪誰先投石頭去打妓女。 附和先知的概念是,只有神是全善全能全知,我們都是無知。 所以只有神知道誰有資格投石頭。另一個說法是,只有神才是無罪, 因為他全善... 在先知這傳統裡,只有先知能說出神的意旨,牧師照先知的話去做(也是照神的話做)... 牧群照牧師的意思去做.... (OK 有些牧師覺得神會跟他說話,有些教友也會覺得神會跟他說話,這不影響我要 說的。) 這樣,有誰須要替自己的言行負責? 熊小姐教會組長反同,她的身份須要她反同啊,那不是她個人的意見, 反同不關她事... 梁文音以為自己只是跟著教會的指示做...她個人不認同反同婚... 教宗方濟才說,"我憑什麼去評斷一個愛神的同性戀..."。他的意思 是,他個人意見不重要。 重要的是,聖經說了算,因為那是上帝的話。 以上這些人的這種言行代表什麼呢? 還不是說"我不要負起我言行的責任,我只是個傳話的人...." 信教卻無胆承認自己認同教會的價值觀? 是這樣嗎? 不,那跟價值沒有關係,那是真理,上帝說了算那種。 我們必須要了解,這樣做人是有吸引力的。 理想地,能這樣過活省了很多工夫去反省道德對錯。 ***天主教神父要發誓只講與教義相容的話,不說自己意見。 這就是一張把不負責任正當化的執照。而,神父會叫這種 不負責任為發自良心的行為,因為是以聖經為源。*** (幾年前,香港某政客諾言跳票,因為票和教義 相違背。大主教bishop Zen替他辯護說,那不是教規規定 他不能投這票,只是教友必須照他良心去做。) ※ 引述《forsomelse (Forsome)》之銘言: : 大家看到「恢復」兩個字就高潮了? : 原先看到網路上的文字報導,讓我覺得怎麼連她都這樣說? : 對她感到很失望。但看了影片之後,我反而想稍微替梁文音平反。 : 文長。(梁文音的訪談影片:http://youtu.be/i4YVJjLcMZw
: 首先,我也認為,梁文音是真的覺得,在「神」的眼裡,同性戀是有罪的。 : 但是我們也同時必須了解,那是她的「宗教信仰」告訴她的, : 就好像基督教不承認其他宗教一樣。 : (所以不只伊斯蘭教,佛教道教一貫道等等,對基督徒來說,講難聽點這些都是邪教) : 簡單說,在基督教眼裡,台灣的基督徒佔不到10%,即表示有超過九成的台灣人會下地獄。 : 因為只要不信基督不信耶穌,人的原罪就不會被赦免。 : (這是我對基督教的粗淺理解,若有誤還請指正) : 不過,絕大多數的台灣人對於這類的想法大多只是置之不理, : 因為「你信你的,我信我的」,所以無所謂,也沒有特別抵制。 : 因此,對同性戀的「有罪論」、「恢復論」, : 若是基於一種單純的宗教信仰的反對,應該是可以被「理解」的。 : 在影片中我覺得多少可以感受到梁文音對於1130的大遊行並不是那麼認同的。 : 她談到「希望讓同志朋友知道的是神的愛,而不是律法」,換言之, : 她並不是在「法律上」反對同志,而是在「信仰上」認為這是不對的。 : (一言以蔽之,法律上怎麼判斷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要讓同性戀接觸神、愛神, : 這樣同性戀就可以被恢復,就能因此赦免身上的罪) : 就好像,對基督教來說,憲法保障宗教自由這件事情也不是什麼好事 : (因為其他都是邪教,怎麼可以保障?), : 但是基督徒們還是接受了這樣的法律規範, : 以行動(傳教)來讓更多人認識「他們的神」。 : 而現在同性戀要爭取的,本來就是「法律上的利益」,不是嗎? : 因此,假若梁文音是站在「法律上不反對,宗教信仰上反對」的立場, : 就算同性戀者認為自身展現的面貌和梁文音所想像的姿態是不同的 : (即:同性戀認為同性戀是正常的,梁文音認為同性戀是有罪的), : 那也和同性戀爭取「法律上的婚姻平權」沒有衝突啊! : 超簡單推論: : 基督教認為不信耶穌都有罪會下地獄 > : 法律上保障我們有宗教自由 > 台灣非教徒沒反應,覺得無所謂 : 梁文音認為同性戀有罪 > : 但梁文音在法律上不反對 > 同性戀者是不是也可以沒反應,覺得無所謂? : 我覺得,就像基督徒們應該要去釐清的, : 宗教信仰並不成為法律訂立的理由,並不是因為聖經上說什麼行為有罪, : 所以法律上就應該跟著聖經走,而必須拋開個人信仰, : 更具體討論「這個法律牽涉到什麼法益、權利義務」,才能成為立法的根據; : 而我覺得同性戀者也應該釐清這個部分, : 不要直接以宗教信仰去判定一個人, : 只要法律上的權益對方不反對,那麼即使她在宗教信仰上不認同,又怎麼樣呢? : 我贊成同性婚姻合法化, : 我不是基督教徒,我也不覺得我不信耶穌我就會下地獄, : 我更不覺得同性戀有罪,同性戀當然也不會下地獄。 : 當然,從根本上,我也不能認同梁文音的看法。 : 我只是提出我的理解, : 我只是覺得,對於一個相對友善的基督徒, : 我們是不是也可以抱著相對寬容的心態,去理解他人想法上的不同? : 我們都在談愛,而除了希望別人愛我們多一點、理解多一點、尊重多一點, : 我們是不是也能愛別人多一點呢? : ※註: : 1. 影片開頭梁文音就說「我想要真的是求神給我一個智慧」,我個人的理解, : 其實就是她本身真的對同志朋友一點都不排斥,只是她的信仰告訴她這樣是不對的, : 所以她很掙扎。 : 2. 文中提到的「理解」,並不代表「接受」,而是「試圖了解並予以尊重」。 : 舉例: : 一個佛教台灣人,和一個天主教的外國朋友, : 對於人過世後的葬禮的形式如何舉辦等等一定有不同的想像。 : 但此時的我們就算不尊重也可以接受,因為這通常與我們生活不發生衝突, : 我過我的他過他的。 : 但請假想,生長在單親家庭中歸化為佛教徒的你,與到歐洲後受洗成為天主教的姊姊, : 突然有天無特別信仰的媽媽過世了,你們要如何決定媽媽的葬禮形式? : 無論結果是什麼,其實都談不上「誰對誰錯」,因為信仰這種東西太主觀, : 能不能嘗試傾聽和了解對方「為什麼這樣主張」,才是真正「理解」與「尊重」, : 否則永遠兩條平行線,沒有交會點。事情得不到解決。 : 3. 也許有人會反駁說,也有的基督教派解釋同性戀沒有不對啊, : 為什麼梁文音還要這樣認為?誠如上述,信仰這種事情太主觀, : 她信到的基督教派給的教義就是這樣,也不能就說她錯...。 : 4. 其實梁文音在影片中沒有直接說明她「僅僅是信仰上反對、法律上不反對」 : (請注意,不反對但也不見得支持,可能是單純中立), : 所以以上的想法是單純我個人基於她影片中之態度和語氣做推論, : 像是最後她說「我覺得就是放在禱告裡面,人去做或許會受傷、或許自己會跌倒, : 但是禱告求神來做。」等語句,認為她會採取的行動是放在禱告跟愛(?), : 而不是法律的訂立上。 : 一點淺解。 : (呃,我第一句其實只是故意用比較極端的口氣想引起大家閱讀的興趣, : 其實沒這意思lol 希望沒有冒犯到人) -- "I am well aware I have never written anything but fictions," (michel foucalt; 197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9.159.149.14 ※ 編輯: xiaosanba 來自: 49.159.149.14 (12/28 03:13)
clione33:因宗教而反同是不可原諒或姑息的.回教國家同志是要被處死 12/28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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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o20:心中有佛人人皆是佛,心中有魔非己皆魔。 12/28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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