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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eemocogs (teemo)》之銘言: : 6.社會資源有限,若以下三種伴侶[外配][單親][同志]申請家庭急難救助, : 你優先保障? : 說說看你想提問的問題與理由 : 我們一起拱一個到位的提問,然後讓這件事成真! 要不要先弄清楚「急難救助」的定義? 否則傷敵不到10結果自損1000吧。 http://www.dosw.taipei.gov.tw/i/i0300.asp?fix_code=1101011&l1_code=11&l2_code=01 「馬上關懷急難救助」 本要點救助對象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失蹤或罹患重傷病、失業或因其他原因無法工作, 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 (二)其他因遭逢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 服務項目: 1.家人死亡致生活陷於困境:得核發1萬至3萬元救助金。 2.因家人失蹤致生活陷於困境:得核發1萬至2萬元救助金。 3.罹患重傷病致生活陷於困境:得核發1萬至3萬元救助金。 4.因失業致生活陷於困境:得核發1萬至3萬元救助金。 5.因其他原因致無法工作:得核發1萬至2萬元救助金。 6.其他變故且無法獲得任何救助或保險給付致生活陷困:得核發1萬至3萬元救助金。 反正領取要件是發生「家庭(經濟)生活陷於困境」 你想要爭取同志伴侶也能領到這筆錢的話 重點還是立法,把同志伴侶變成法定的「家庭」。 那急難發生,同志伴侶也能領錢了。 不需要指著「外配家庭」跟「單親家庭」 哀說為什麼他們算家庭,但同志伴侶不算家庭 這個制度沒有族群優先性的問題,他們何其無辜。 -- 而且別忘了 同志伴侶的經濟生活,平均而言恐怕比外配、單親要優渥許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8.94.10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ay/M.1408376037.A.ADE.html
zenx: 6的問題的確不太恰當@@ 剛剛看到時也不太明白 08/18 23:35
jengjye: 那一個問題連提出來都讓我覺得很不可思議... 08/18 23:37
teemocogs: 看來此路不通 亦無修正問法之可能. 感謝評析. 08/18 2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