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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們的法務部次長連基本的三段論證都搞不懂,不斷鬼打牆呢?法務 部外包給護家盟寫答詢稿了嗎? (翻譯) 1. 林:結婚權、家庭權、財產繼承權是不是人權? 陳:是。 2. 林:那你支不支持同志人權? 陳:同志人權要保障,這個我支持。 3. 林:那同志結婚權不就應該被尊重與保障? 陳:委員,不是這樣... bala bala... 圖:http://ppt.cc/OohQ ────────────── (原文逐字稿) 林:基本人權裡,包不包括婚姻權、家庭權,或財產繼承權? 陳:這些都是基本人權之一。 林:那你支不支持同志人權? 陳:「同志人權要保障」,這個我支持。 林:同志人權要保障。可是你剛剛講,婚姻權、家庭權,或財產繼承權,這 個也是人權。你們嘴巴裡面說「同志人權要保障」,為什麼碰到同志要「婚 姻權、家庭權,或財產繼承權」,你們就有「但、是」了呢?(瞪) 陳:但是不同的權利,有不同的...這個方向來處理嘛...... bala bala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8.53.251.3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ay/M.1419227435.A.B51.html ※ 編輯: hobart (108.53.251.30), 12/22/2014 13:53:23
TsungJim: 無限迴圈.. 12/22 15:30
gjgjgj: 神打臉%%%%% 12/22 16:16
bluebrown: 臉皮太厚了,打不痛。 12/22 16:21
bluebrown: 我真不知道這些立委官員是真對自己講的話無感還是怎樣 12/22 16:22
jonhkptt: 法務部次長知道自己在講甚麼嗎-.-? 12/23 1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