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iamarwen:過期的食品@@ 02/06 11:08
推 sasiyako:過期多久才不適合呢 還是說只要過期都不要 02/06 11:10
→ senza:我是覺得不用訂什麼版規,有不適合贈送的物品出現時, 02/06 11:13
→ senza:版主與版眾自然都會看得出來,版主當然也有逕行砍文的決定權 02/06 11:13
推 sasiyako:不過還是希望大家推文看看囉~像門號我就覺得不適合 02/06 11:19
→ ann1315:如果明天過期 今天還是可以PO在板上 02/06 11:37
→ ann1315:之後因為聯絡的原因 過期後才拿到的話 就無關版務 02/06 11:38
推 akakapo:我覺得過期食品應該一律禁止,其他過期物品(如乳液)因可能 02/06 12:19
→ akakapo:還有其他用途,所以過期期限可以討論一下~ 02/06 12:20
推 inyi:之前有看到有人送過期的奶粉(牛奶?)不過他說可以拿來泡澡,這 02/06 12:21
→ inyi:種的話應該是OK吧??(雖然過期了^^") 02/06 12:21
→ guidex:我倒是覺得依市場法則, 不適合的東西版友自行會判斷, 也就 02/06 13:52
→ guidex:不會有人要, 像門號那種很誇張的也自然會有人噓~~~ 02/06 13:53
→ guidex:建議食品化妝品這類有期限物品可強制贈送者加上到期日說明 02/06 13:55
→ guidex:知道期限仍不介意的人還是能索取, 版主也就不必忙著砍文... 02/06 13:57
推 akakapo:推強制加上「到期日」 02/06 14:20
推 yoyeenlin:最後討論出來的東西可以放在進板畫面 02/06 15:35
→ yoyeenlin:讓一些不太清醒的人看一下 02/06 15:35
推 yoyeenlin:E-coupon也有E-coupon板 02/06 16:27
推 Amilie:我覺得根本不定限定,反正不好的東西自然沒人要拿,如果有人괠 02/06 16:35
→ Amilie:要索取那也是他自己要承擔囉!除非是違禁品,不然應該都ok吧! 02/06 16:36
推 nanami45:基本上我覺得不用限制,不過有些東西本來就有更適合的板 02/06 16:36
→ Amilie:年糕跟之前的麵包,又有何不同? 02/06 16:37
→ nanami45:尤其是E-coupon...根本就有專門的板啦~@'@ 02/06 16:37
→ Amilie:門號我也覺得ok,有人想索取那也是他的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02/06 16:37
推 danascclly:覺得過期的東西就不能送人啦 @@" 02/06 17:41
推 sasiyako:年糕那個是過期一年了 麵包沒有過期 02/06 18:00
推 nak:像菸酒這種東西不知道行不行?會不會違反法規? 02/06 21:05
推 tracy9102:我覺得不用限制耶!反正只要加上到期日 如果要索取者 02/06 21:08
→ tracy9102:自己心裡有數要如何使用就好了 02/06 21:09
推 iistar:我覺得應該要制定一些法則 就像在社會上 除了有社會規範人ꨠ 02/07 16:48
→ iistar:的行為 但也要有法律來保障好人的權利 02/07 16:48
→ awing86:用過的馬桶蓋.....其實我最近剛搬家,換了一個新的馬桶蓋, 02/07 21:20
→ awing86:舊的那個本來想上網送人,不過太噁了... XDDD 02/07 21:21
→ HTHTHT:穿過的內衣 02/17 11:03
→ richshaker:處方藥、有度數的眼鏡、菸酒 02/18 22:55
推 newa:有度數的眼鏡如果度數一樣也是可~換框也是可~ 02/21 00:24
→ newa:誠心覺得不用限制讓受贈者自行判斷!긠 02/21 00:25
→ newa:因為每個人需要什麼是自行認定的~贈送板跟K版主時已相去甚遠! 02/21 00:26
推 richshaker:有度數的眼鏡跟處方藥是相同的意思,可參forsale置底文 02/21 13:34
→ richshaker:簡單說,我覺得法律明文禁止網路銷售的東西最好不要送 02/21 13:37
→ mtdas:其中禁售物品大多是法律明訂的 因此拿來送似乎也不妥.. 02/22 02:20
→ mtdas:當然有些是非許可則不能賣的東西 但拿來送應該無妨 02/22 02:24
推 joanne5460:過期的要吃進肚子的東西~ 10/09 14:51
→ fruits11:過期的食物可以送,但要註明清楚 01/28 14:35
推 Myxjerics: 已換,謝謝原po 09/29 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