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rodigy1005:運費要兩百 也太貴 根本賣衣服阿12/04 10:42
噓 miffylove:建議可以直接跟版主檢舉~12/04 10:45
→ roseloving:即使在喜歡也不要索取,否則是默許超收郵資的贈送者12/04 11:07
→ Otoday:原po有提到運費多少嗎?若站內信有說運費2百 可轉寄版主檢舉 12/04 11:10
噓 prodigy1005:我已經把信件PO出來了:) 12/04 11:13
噓 allen12126:收到200太誇張了 12/04 11:23
→ Otoday:將贈送版藉由超收運費來從中謀取利益,應強力抵制此行為 12/04 11:25
→ Otoday:此風不可長... 12/04 11:26
推 silentsand:這個人這次沒有說要超收運費吧,大家不用這樣12/04 11:35
噓 rockjoe:高調12/04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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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推文中可看到,我在此篇文章中有推文,
我推文出發點在於對事不對人,因此說到"應強力抵制此行為,此風不可長",
而非抵制此人的這類的話語。
對於b大你提到的 violetjoe 用心將物品寄送至你的手中這點,我覺得很溫馨,
但看到底下的推文,我覺得有些重點是否模糊了?
violetjoe 在做的事情,我認為是 將贈送板做為交易的平台,藉此來交易他的物品。
對於違反版規(超收郵資),我們不是該抵制此行為嗎?
而寄信去索取 = 鼓勵此"交易"行為, (我想b大你是無心的,而非真心想鼓勵此行為)
在錯誤的位置上,即使做了多麼正確的事情,都不可取。
怕有人不清楚這句話的意思,白話為:(在不是交易用途的贈送板上,利用此板來
增加可視度,藉以獲得利益行為,即使滿懷用心與細心,那都不該被鼓勵與學習的)
我回這篇文的重點在於,或許有些人對於 give板的認知不夠明確,
可以去參考 板規目次 01頁 的 關於 Give 板,重新定位一下give板存在目的,
我順手貼上來讓大家直接閱讀,若對板規不熟悉者,請自行到置底文章閱讀完整版:
▓ 關於 Give 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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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ive 板之用途: 有鑒於許多人家中、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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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必定有些他人贈送或著用不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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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品,故特開此板,讓板友們互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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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享自己的東西,而不至於浪費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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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利用價值之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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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ve 板之用途主要在於:互相分享,避免浪費,達到物盡其用之效果。
對於 violetjoe 板友,以下幾點我提出來但不做過多討論,請大家自行思考:
他感謝你願意接受''高額''運費,表示著他明白Give 板是必須收取實際運費的,
另外,他其實根本不打算謀利,因此不刷簿子確認就直接寄出包裹,
那他是用什麼來確認索取的人是否是真心想要,而不是所謂的''索求無度''
那'高額''運費的存在理由是什麼?
能收到你的信後便寄出物品,那應該就表示他不需要以運費來確認索取者的真心了。
對於以上幾點疑問,我提出來但不做過多討論是因為:
我想重點應放在他是否了解自己在做什麼,以及是否有去修正自己的行為,
能否從這件事情中獲得成長,這才是更為重要的地方。
對於bacterialing板友,我想我們只是在某些地方的認知上不盡相同。
若是未來 violetjoe 板友在 Give板發文贈送時,願意遵守版規,我相信
大家會很歡迎的,因為Give板就是需要願意贈送分享與願意珍惜善用物品的人,
對於此次違反版規,可視為一個成長過程中的經歷,將其改進便可,
謾罵或者是貼上任何永久標籤都不是一個理智的行為。
以下,是我個人想給予 violetjoe 板友的話:
1.歡迎繼續在贈送板贈送,遵守版規,相信贈送版的大家都會很歡迎。
2.若Give 板所規定的正常運費是你所無法遵守與接受的話,可改至forsale板做交易。
3.若能將細心與用心用在正確的位置上,我相信將會產生加乘效果。
以上,內容稍長,希望有完整傳達出我的想法,感謝大家的閱讀,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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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25.171.222
※ 編輯: Otoday 來自: 36.225.171.222 (12/09 20:18)
推 lana723:很用心的文章,也說得很清楚,大推! 12/09 20:19
推 prodigy1005:爆推 12/09 20:23
推 awwooSODA:我怎麼沒有看到所謂的謾罵 12/09 20:25
推 disciple2:推!!! 12/09 20:28
推 golla:推 不要模糊焦點 12/09 20:40
推 selsos:想必花了很多時間打出來的 真的很用心 12/09 20:44
推 wylin:推理性討論 12/09 20:52
推 allen12126:推此篇,完全講到重點. 12/09 21:02
推 miffylove:推O大的見解!完全說到重點!!! 12/09 21:18
→ otina:真的寫太長了...要說理就簡要的講,搬教育部字典何必? 12/09 21:31
推 noyt:推推 此風不可長 還有備份XD 12/09 23:18
推 kueiblood:對對對 我就是原PO的這個意思 此風不可長 12/10 01:10
→ akida:9頁還好 不算長啊 12/10 01:12
→ kueiblood:雖然這件事真的沒有很嚴重 但萬一大家以後都效法超收郵 12/10 01:13
→ kueiblood:資(因為知道有人會接受) 那贈送板=買賣版了 :( 12/10 01:16
推 joe70263:寫的很好~推!! 12/10 09:58
推 purplefox:推~十分有理! 12/10 10:32
推 atropos:推! 不要模糊焦點 12/10 1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