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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自李茂生老師臉書 https://www.facebook.com/leemaushengispigdog/posts/642402045808185 沒想到我認為沒有刁難考生的法研所考題(解題時間五十分鐘,不夠嗎?),會被 批評成刁鑽的獨門暗器。案例是個寫實的社會事件,解答也沒有特定,這樣也會被 解讀成獨門暗器,那我也沒話說了。 不過,這題考的不是你是否有背誦到條文(當然,寫公然「污」辱罪的話,會被扣 分扣得很慘,更慘的是自創條文的考生,連刑法第一條都不懂,真不知道大學是怎 麼學的),有沒有猜到出題者是誰,或有沒有刻意地迎合出題者的興趣等等,而在 於你有沒有足夠的良知來運用法律。於此必須說明,只要你大學時代有好好學習刑 法,那麼要解這題其實並不是那麼困難,而且不管你是用客觀歸責理論還是相當因 果關係論,也不管你是用二階論還是三階論,主觀主義還是客觀主義,情況都不會 變。 研究所本來就是替想要更加專精研究法律的學子而設,如果沒有基本功,那麼進來 後,累的不僅是你自己,尚且會牽累到研究所的教師,我們沒有那麼多的時間替你 打掉重練。基本功不好,要怪你自己,或你的大學老師,而不是怪出研究所考題, 想要篩選學生,讓研究所的資源能夠被充分利用的人。 -- 「所謂歷史,並不是在過去就完全結束了,它將種下日後的種子,終於有一天 開花結果」-----楊威利 《銀河英雄傳說外傳》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51.11.240
fanlander:推 03/04 13:36
bbf811tw:該題可能都是用衡量讓所有罪都不成立 03/04 13:37
jayelva:推PD師 03/04 14:25
louis123321:衡量是啥阿??? 03/04 14:35
xuptjo:所以題目是甚麼? 03/04 14:51
yukionly:所有罪都不成立+1 03/04 15:40
ichiro2201:衡量應該是指在違法階層的優越利益衡量 03/04 16:13
achiang40:樓上朗神 03/04 18:12
bills50602:老師還有後續喔 03/06 2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