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unnyGuitar (吉他愛好者)
看板guitar
標題[閒聊] 女大生網路抓歌放部落格 判拘役五十五日
時間Fri Aug 31 12:47:13 2012
新聞連結~~
http://www.bcc.com.tw/news/newsview.asp?cde=1875873
新竹一名女大學生,去年八月起在網路上抓周杰倫和蔡依林的歌曲,再上傳到部落格中
,供不特定網友抓取和聆聽,被警方網路巡邏查獲。最後這名女大學生被法官依違反著
作權法罪名,判處拘役五十五日,緩刑三年,但要向公益團機構提供五十小時義務勞務
。(彭清仁報導)
據了解,新竹一名廿歲的黃姓女大學生,從去年八月間開始,在住處用自己的電腦,上
網抓取蔡依林和周杰倫等五十多名音樂人所演唱的一百廿五首歌曲,再將歌曲上傳到自
己的部落格中,供其它網友聆聽或是下載。警方在網路巡邏時發現,依電腦IP查獲黃姓
女大學生違法行為。
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著作權人享有著作財產權,非經同意或授權,不得擅自以重製及
公開傳輸的方式,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而被侵權的三家唱片公司,則是委由「財團法
人台灣唱片出版事業基金會」提告,基金會並向法院表達無和解意願。法官認為,被告
黃姓女大學生擅自公開傳輸他人享有著作權的音樂著作,損害財產權人的智慧結晶,但
考量被告並非意圖營利,而是誤觸法網,法官因而依違反著作權罪名,判處被告拘役五
十五日,得易科罰金,緩刑三年,期間須向公益機構提供五十小時的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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嚇一跳~~還以為是抓歌(採譜)會被逮~~
看起來~~版上許多大師要趕快研究因應方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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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175.31
→ towierc:比較雖的 08/31 12:53
→ ping1777:這哪叫比較衰..... 08/31 14:24
→ crazymorning:他是把歌曲放到網路上給人下載耶~當然違法阿 08/31 14:42
→ crazymorning:如果是分享自己寫的譜給人下載那應該沒差吧... 08/31 14:43
推 wahabe:不拿來賣或著營利就沒事 08/31 18:25
推 nosap:採譜也算違法 08/31 19:14
推 NathanQ:謝謝分享 08/31 21:06
推 pcsh310219:歌詞也有著作權 這就是為什我分享譜網誌後來關掉原因 08/31 21:41
→ pcsh310219:被檢舉然後自動刪文... 索性就關網誌了 08/31 21:42
推 mgdesigner:現在不是不營利就沒事了,現在有所謂的公開傳輸權 09/02 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