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學年度第二學期體操社社課規範
一、出席規定
1.限在練習名單上或候補名單上的社員參與社課,非經幹部同意之非師大學生不得任
意在台大體操社使用時間進入體操房。
2.為避免帳務不清,所有的社員(包括優先與候補)必須結清費用後始具練習身分,費
用包括社費或單次練習費用,以及前一學期的未結部分。
3.請勿遲到,除非特定原因且經過幹部同意(例如預先請假、或是其他特別原因),遲
到超過30分鐘請勿進場。
4.為了不浪費名額,請假請遵循以下辦法:
a.請假必須在前一天晚上六點以前,否則視同無故缺席,這樣才來得及候補。
b.無故缺席三次(可以有臨時病假兩次),
或一個月請假+無故缺席超過當月練習的1/3,
視同放棄優先名單,進入後補。
5.單次候補請於社板上的請假文中推文遞補,限有繳交報名表及規範同意書者候補,
以在板上有推文者優先,需繳交費用為全學期社費1/10,滿十次後則不需再繳交。
若無推文且當次練習超過上限人數,恕無法進入練習。
二、練習規定
1.從開始熱身到收操之間,全程請勿配戴框式眼鏡、項鍊等首飾,頭髮整理好,請勿
用棒狀髮夾。
2.練習請聽從教練及帶領人的指示,並尊重教練,禁止私自脫隊練習行為。
3.若有需要提前離開,應在離開時間前半個小時詢問教練或帶領人體能的內容,完成
後再離開。
4.以上行為違反者視同放棄當次練習資,情節嚴重者,經幹部討論後視同放棄該學期
資格。
三、社費規定
1.下學期社費費用如下:
台大/淡大在校生:1000
台大/淡大畢業生且在校期間曾參與體操社務:2000
其餘校外人士:3000
2.學期間若因傷導致無法練習,則依已練習次數扣除單次練習費用退費。其餘自行放
棄練習的情形則不予退費。
四、練習優先順序
1.優先名單:因為本學期為下學期,為保障練習及舊生權益,優先順序如下:
台大/淡大選手
> 舊生(越舊者及上學期越符合規範者優先)
> 新生(校內且低年級優先 > 校友 > 校外人士)
2.候補名單:以越早推文候補者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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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4.17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