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auIPin:你覺得這樣有符合毀謗和公然侮辱的構成要件嗎?頂多只能 12/15 18:20
→ KauIPin:說他真的很缺德而已╮(﹀_﹀")╭ 12/15 18:20
→ comecome:有的,刑法309條公然侮辱,310條誹謗也可以告 12/15 18:29
→ comecome:雖然311條說"若誹謗事實為真者不罰" 12/15 18:31
→ comecome:但也說"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12/15 18:31
→ comecome:他說人禿頭雖為真,但不涉及公共利益,反而侵害私德 12/15 18:31
→ comecome:所以把他的文章列印下來,去警察局報案,一定要拿三聯單 12/15 18:32
→ comecome:就可以告了,這是刑事部分,民事也可以告(較容易成功) 12/15 18:33
→ comecome:告了之後,警察會查他ip(大概會花半年),之後會約談他 12/15 18:34
→ comecome:做筆錄,然後會送地檢署,一兩個月後你就會收到開庭通知 12/15 18:35
→ comecome:如果他被起訴,大概再過兩個月,會收到法院的開庭通知 12/15 18:36
→ comecome:這時別忘記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第一審辯論終結前都可) 12/15 18:38
→ comecome:以上就是大概流程,打這官司可能花大概一年的時間 12/15 18:39
推 ptt56:攻擊你的人怎麼會知道溺在本版po文?..禿頭何必為難禿頭 12/15 19:08
※ peter3082007:轉錄至看板 LAW 12/15 20:22
→ peter3082007:comecome大 我真的能讓那個版友留案底嗎??? 12/15 20:29
→ peter3082007:請問你知道要怎麼做嗎??? 我有友人是律師 我想請她 12/15 20:29
→ peter3082007:幫忙 你可以大概跟我說要怎麼作 謝謝你 12/15 20:30
推 PiggyLian:問邱毅~ 12/15 20:41
推 comecome:把他的文章列印下來,去警察局報案做筆錄,拿三聯單 12/15 22:16
→ comecome:基本上就進入司法程序了,我覺得誹謗跟公然侮辱都成立 12/15 22:18
→ comecome:民事的話很有可能告贏,不過刑事的話可能比較難 12/15 22:19
→ comecome:基本上這是很簡單的案件,不用請律師啦~ 12/15 22:20
→ comecome:不過打官司是很花時間的,你要有心理準備 12/15 22:27
→ comecome:未來你可能要常常去地檢署和法庭報到,請好好考量時間 12/15 22:27
推 SwordBuddha:省事事省啦,這樣就要打官司?小心禿得更嚴重喔 XDDDD 12/16 03:48
推 deoman43:小心七竅生煙會禿到冒煙喔~嘴砲針戰士 12/16 06:10
推 NicKao:有沒有成立毀謗和公然侮辱只憑這篇文章是看不出來的, 12/16 12:51
→ NicKao:實務上要從個案的事實去認定, 12/16 12:52
→ NicKao:你說他嘲笑你,但怎麼嘲笑及嘲笑的用詞是什麼, 12/16 12:52
→ NicKao:你都沒說,只憑這篇文章就說可以成立,我是覺得太隨便了 12/16 12:53
推 NicKao:公然侮辱的"侮辱",學說上認為侮辱是指抽象的漫罵,且未指 12/16 12:57
→ NicKao:述事實,若涉及具體事實那就是毀榜而非侮辱。 12/16 12:58
推 NicKao: "誹謗" 打太快了 12/16 13:05
→ cityboy101:某些自以為正義的魔人.濫用司法才會造成資源不足. 12/18 01:15
→ cityboy101:而且你的分身開的那麼像? 12/18 01:16
推 cahow:見微知著,看看八卦板有多惡劣,ptt就有多惡劣。 12/18 21:53
推 kuter:幸福經濟 01/02 13:58
噓 aaronmissile:口支口支口支口支口支口支口支口支口支口支口支口支 01/02 17:29
→ jayweek:LOVEPORK你好阿 02/22 21:29
噓 redwing875:純推愛豬肉 !!! 04/14 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