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也吃了好多米,走了不少路,
喜歡過幾個人,談了幾次的感情。
其實很羨慕那些 說著,
"當然要跟前任徹頭徹尾的斷乾淨啊!"
我知道,有人覺得是一種尊重,
有人覺得這很基本啊,
有人覺得 不忘掉甚至是精神出軌嘛!
不是我不認同,
我只是覺要徹底忘記曾經的生活片段,好難。
我們一起配眼鏡、
一起上課、
一起逛街、
一起煮小東西來吃、
一起剪頭髮、
一起騎著小藍四處跑、
一起講著以後想到哪上班、
一起規劃著要找兩房的屋子、
一起想著我們的第一隻貓....
其實,有這麼多的一起,
真的能夠就這樣不見嗎?
我的心說:記憶體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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