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給個說法之心得文(草筆)
讀完這本書到提筆寫下心得相隔月餘,帶給我的悸動卻不曾減許絲毫。
會選讀這本書最大的原因是來自於李念祖律師,在一場關於釋字宣告定期失效的研討會上
,李念祖律師聽完錢建榮法官為了被告,干冒自己考績壓力也要為被告發聲而娓娓道出自
己執業多年來的備感艱辛故事。
還記得那場研討會上,李律師用厚沉極具渲染力的聲音向在場說明所遇到的案件,算算那
已經是兩年多前的事情,早已不記得李念祖老師是說哪一個故事。幸運地去年系上邀請李
老師演講,老師主題設定就是用釋字故事對我們說明回首來時路。演講到最後老師提到他
以人權律師為目標,而且提到一年能接到一件人權案件就實屬不容易,我想老師背後的意
思應該是期許一年能以人權律師激盪出一個釋字吧!
因為上述的遠因,再加上這本書看似是眾多本推薦書單中較為入門的,以及家中剛好有這
本,索性拿起來看看。十個故事都很有意思,要說最有印象難以抉擇,要一個一個談也並
非易事,就做個寒舍草文意到筆到。
看完這本書最大的心得如同羅秉成律師在導讀中的標題「小人物VS.大憲法」,雖然釋字
的結果不全然盡如人意,但已盡力尋求所有救濟管道,一直努力奮戰不懈讓大法官註意到
,進而促成一號號釋字流芳後世。自己的感覺上很多都是小事情。以釋字382號來說,學生
與老師起衝突,大部份人都會認為學生幹嘛好端端發性子呢,好好跟老師道個歉便能化小
;釋字399黃志家(黃指甲)改名的事情,套句阿扁仔總統的話:有那麼嚴重嗎?;再如釋字
535關於警察臨檢的事情,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口氣好好的說忘記帶舊好,為何要大小聲呢
?
憲法中很多權利早已經由司法工作者(審、檢、辯、學)而變成ABC等理所當然的概念,可是
在過往不是如此。在那樣民風不開的情況下,許多與生自來的權利(也就是自然法)被人民
忽視,凡是一切以和為貴當中心思想,但這事實上是一種鄉愿,也就是促成惡性循環的最
大原因。
經由書中一篇一篇評析,讓我對於每一個權利有不一樣的體悟,原來稀鬆平常的權利背後
衡量人世間的紛爭是如此巨大。我想要特別提出一點心得從釋字242號反共義士展開,這個
故事是一群想要去自由國度「賺錢」的人民,陰錯陽差到了韓國,韓國政府想要遣返他們
,可是送回中國又似乎會令他們陷入更加險峻的生活中,在種種巧合下被冠上「反共義士
」進入台灣。
然而,「反共義士」卻沒有得到應有的尊嚴,反到是受盡政府的懷疑、社會的歧視。在這
樣的背景環境下,讓他們做出了違反社會大多數所遵守的信念,但他們真的如此十惡不赦
嗎?我覺得不然,如果時空轉換成台灣社會讓他們可以在此落地生根安安穩穩過生活,他們
還會鋌而走險犯下滔天大罪嗎?我想絕對不會。每一個犯罪者在其後面有諸多無奈,可是我
們卻一味指責他們真的對嗎?想起法儒「涂爾幹」提出的「社會分工下的連帶」和東方大儒
「孟子」所講的「一日之所需,百工斯為備」,背後部分的含義說明著人與人之間存在一
種若有似無的繫帶。
釋字242號讓我回憶起小時候專題節目常討論的「湯英伸」事件,在「其罪當誅、其情可憫
」與「其情可憫、其罪當誅」兩者間,司法體系選擇「其情可憫、其罪當誅」。多數處於
弱勢的人受近凌虐,迫於不得已的情況下犯了錯,科予法感情下不相當的量刑,如果我有
機會做一個審判者,或許我不會是一個好的審判者,因為我沒辦法兼顧情理法,意即無法
獨立審判。
內容再回頭提到小人物奮鬥,這些手無寸鐵的老百姓們憑著自己的對於事理的感情,認為
該據理力爭而不放棄,在過去的我恐怕沒辦法做到。進入法律系後,看王澤鑑老師的民
總,翻起緒論薩孟武老師翻譯的法律的鬥爭,記得第一遍讀完的感覺是對於法律感覺好可
怕,把法律權利說得好像要明爭暗鬥去不擇手段搶回來。但後來不定期重新閱覽這篇文章
,我慢慢改觀了,權利民主向來就不是從天而降,而是人民剝去外在的迷惑,漸漸通達到
內在的真理,或許過程辛苦,然而一旦發現真理,享益的是無數的個人。
在讀完這些釋字後以及再次檢視薩老師的文章,我更有勇氣去堅持,沒辦法說清楚堅持什
麼,但或許就是堅持存在我心中的信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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