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ear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有人說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 基本上我覺得有道理 還有一種我覺得也不是正義 就是人沒有選擇不當被告的權利 只要別人上法院告你 你就是被告 當然別人如果亂告 你可以反告他誣告 但是誣告罪不容易成立 很可能的情況是兩邊都告不成 雙方都無罪 可是勞力時間費用都花下去了 也沒辦法求償 還要忍受心理上的煎熬 一言以蔽之就是訟累 把自己的命運交到別人手裡讓別人處置 我認為是一個不智之舉 自己覺得道理站在自己這邊 但別人並不一定是這樣想 這樣就會有許多麻煩跟風險產生 最聰明的是 不要把自己放在這樣的田地裡面 能閃則閃明哲保身 雖然可能要花一點代價 諸如忍氣吞聲、受點委屈什麼的 可是如能避免往後的訟累 我認為還是非常值得的 退一步海闊天空 應該就是這種情況最佳的註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233.23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eart/M.1397238805.A.73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