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稱之為偶像
其實我更喜歡把他們稱為藝人
有才藝的人
偶像讓我有種盲目崇拜的感覺
對我來說
藝人是真正對我有影響的人
具有影響力的
或許讓我變的幸福
讓我變得想變更好
而不只是看個節目看過就過
笑過只剩一片空虛的
那種我會稱之為偶像
只能引起人們盲目崇拜
卻無法對他們有所助益的人
或許有人說這樣對他們要求太高了
他們也是普通人
Whatever
這就是我的想法
我覺得能在電視上出現的人都該是有某方面比我們更好
那帶給我們好的影響也可以算是一點小責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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