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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稱之為偶像 其實我更喜歡把他們稱為藝人 有才藝的人 偶像讓我有種盲目崇拜的感覺 對我來說 藝人是真正對我有影響的人 具有影響力的 或許讓我變的幸福 讓我變得想變更好 而不只是看個節目看過就過 笑過只剩一片空虛的 那種我會稱之為偶像 只能引起人們盲目崇拜 卻無法對他們有所助益的人 或許有人說這樣對他們要求太高了 他們也是普通人 Whatever 這就是我的想法 我覺得能在電視上出現的人都該是有某方面比我們更好 那帶給我們好的影響也可以算是一點小責任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103.23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eart/M.1404496600.A.D4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