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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篇是稍早前在臉書上,看到兩位朋友的訊息動態後,很突然的感想。   普遍來說,與「所謂的主流音樂」做出某種程度大致上區隔的樂團或作品,   早期在台灣大多是稱作「地下音樂」,也就是「Underground」的範疇。   後來大約在公元兩千年前後,   又出現了「非主流音樂」與「另翼音樂、搖滾」這些詞彙。   再後來一點的近幾年開始,才慢慢有了「獨立音樂」這個詞彙與概念。   其實講的都是差不多的東西。   (PS:另翼搖滾這詞彙,跟「台灣音樂書寫團隊」裡的一位前輩淵源頗深。)   至於在台灣,最常說的「流行音樂」與該詞彙所指的範圍,   竊以為應該要用「通俗音樂」會比較恰當。   雖然在顏綠芬所寫的《不固定樂思》一書中,   明確給了「通俗」與「流行」這兩種音樂不同的解釋;   但若是考慮到台灣目前的情況,流行音樂改用「通俗音樂」這個詞彙稱之,   可能會比較適合。   無論是獨立音樂(另翼音樂/非主流音樂/地下音樂)的東西、   或是通俗音樂的東西,沒有什麼才是最好的、最棒的、最偉大的。   音樂本來就是主觀的產物,所以每個人喜歡的都不一樣,   不同類型的音樂若是不喜歡甚至不想去聽很正常。   同時也因為這樣,才會有許多來自創作者不同的創意巧思與靈感被激發,   讓閱聽者們有不一樣的選擇。   但是,不需要刻意排斥、甚至惡意攻擊跟自己「喜好不同」的族群,   因為這樣只會讓人瞧不起「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2.29.3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eart/M.1409859448.A.5B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