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上次唱完歌後,
跟朋友聊天,XD 又是一個十年的朋友!!
(朋友就是該細水長流... 謝謝你/妳們,我的朋友們)
該怎麼說...
真的很不喜歡異性亂槍打鳥的感覺...
因為覺得那不是種尊重的表現
但我想自己對現在的人而言,也真是個異類吧!?
喜歡一個人,感受溫度、心跳、眼神,動作,是感動的...
就算只是靜靜的待在喜歡人的身旁,是幸福的
或許旁人會覺得很無趣,可是對我而言,這是全部!
今年對我說可惜了的兩個人,
其實,一點也不可惜...
胡亂的闖,只會讓自己傷的更重
自認為不是個會原地等待的人,
卻也不是一個會輕易走開的人 ...
雖然不知道 未來會怎麼樣
但 你 對我而言,是無可取代的
反應慢 又 大剌剌的我來說,應該會讓你很頭痛吧!?
可是怎麼辦...對你的喜歡比喜歡還要喜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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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Schloe (1.164.83.41), 12/20/2014 16: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