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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wh1 (聖人不死大盜不止)》之銘言: : 漢書刑法志是有一些紀載的,難道要我 : 打字嗎? : 我想粗略寫一下好了。 : 尚書虞書咎繇謨有云「天秩有禮,天討有罪。」 : 漢書對於這八個字,解為「聖人因天秩而制 : 五禮,因天討而作五刑。」 : 哪五刑呢?「大刑用甲兵(戰爭),其次用斧 : 鉞(砍頭),中刑用刀鋸(砍手砍腳),其次用 : 鑽鑿(砍腳指頭跟刺字),薄刑用鞭扑(用鞭用 : 棍)。大者陳諸原野(戰場)、小者致之市朝(貴 : 族陳屍於朝,平民陳屍於市)。」 : 讓我們假定這真的是虞舜時期的刑法好了, : 只看到刑沒看到罪,而且全都是肉體刑。 周朝的法律有三原則: 1.刑新邦用輕典 2.刑平邦用中典 3.刑亂邦用重典 有五刑:墨罪(刺字)、劓罪(割鼻子)、 宮罪(割小鳥)、刖罪(砍腿還是砍腳)、 殺罪(讓你死)。犯殺罪的在市處死,犯 墨罪者守門、犯劓罪者手邊關、犯 宮罪者守後宮,犯刖罪者去養牲口。 至於最不至於受身體刑的,就去守糧 倉。 還是沒紀載罪的內容,倒是有說有五百 種罪名要處墨刑、其它的四種刑也各有 五百種罪名。 我想這只是一種形容性的數字,哪來的 兩千五百種罪名。 比較特別的是,受了身體刑之後,還要 服勞役,大抵是自由刑的一種變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140.112.6.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