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看板historia
標題Re: [疑問] 關於隋文帝的問題
時間Sat Mar 14 23:03:36 2009
※ 引述《stevensteven (恩 大三了)》之銘言:
: 文帝之時的法律
: 還有五胡遺風
: 所以其實並不輕
就法令來看是蠻輕的
根據隋書刑法志
其刑名有五:一曰死刑二,有絞,有斬。二曰流刑三,有一千里、千
五百里、二千里。應配者,一千里居作二年,一千五百里居作二年半
,二千里居作三年。應住居作者,三流俱役三年。近流加杖一百,一
等加三十。三曰徒刑五,有一年、一年半、二年、二年半、三年。四
曰杖刑五,自五十至於百。五曰笞刑五,自十至於五十。
死刑方面, 只有絞跟斬, 轘裂磔射之刑都廢除了
流放最多三年, 比北齊跟北周少了一半的時間
除此之外「除死罪八十一條,流罪一百五十四條,徒杖千餘條」
另外, 隋朝也是歷史上唯一謀反「罪不及嗣」的朝代
不過皇帝不爽時那就另當別論...
: 而為何
: 國富而民貧
: 大部分的說法是說
: 因為隋文帝很節省
: 但晚年轉成很摳
: 喜歡看戶頭(義倉)飽飽
: 但不拿出來賑濟災民
: 所以應該是前後期的不同
其實文帝晚年倒是開始轉為奢華
先是大興土木建仁壽宮
之後又向全國各地派送佛骨舍利, 在各地建一百多處佛寺、舍利塔供奉, 並大作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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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歲月靜好,現世安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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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2.156.26
推 Hartmann:不過隋文不爽的時候似乎蠻多的,雖然不見得殺,但是逾越 03/14 23:09
→ Hartmann:法令處罰之事倒是屢見不鮮 03/14 23:10
※ 編輯: IBIZA 來自: 220.132.156.26 (03/14 23:17)
→ IBIZA:嗯..我把殺人兩字拿掉好了.. 03/14 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