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istoria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我有個瘋狂的幻想:如果真的「法教合一」會怎樣?此可轉至DummyHistory板參詳。 下轉貼我對板友對石之瑜文章推文的回應。 作者 youtien (大叮噹) 看板 Youtien 標題 Re: [轉錄][法學教育]法院法官乎?法廟住持乎? / … 時間 Fri Sep 10 01:44:40 2010 ─────────────────────────────────────── ※ 引述《youtien (大叮噹)》之銘言: : → roxinnccu:所以現在是要上帝還是御史來搞我們的司法改革? 推 09/08 22:15 : → roxinnccu:法官不遵守法條請問要遵守什麼? 推 09/08 22:15 : → roxinnccu:大篇讜論,旁徵博引,詞藻優美,但忘了一件事: 推 09/08 22:17 : → roxinnccu:Practical Solution 推 09/08 22:17 : → sythen:pratical solution這種事不是教授該負責的 推 09/09 13:11 : → sythen:他們只要負責出張嘴就好了 推 09/09 13:12 就是要請上帝。我有一法,名為「神道設教」。 既然台灣法界不信上帝,那就造一個媽祖出來讓大家拜。就像醫界拜希波克拉底, 經濟學界可以拜亞當斯密,法界也可以找一位祖師爺出來拜......如果不能定於一尊的 話(總不好去把漢謨拉比當老祖宗拜),那就拜很多尊,再虛擬一個「法律之神」出來 作主神。 神道設教要分上層和下層建築。上層按照現代法學譜系,也可以配祀近現代已逝的 法學教授、先驅,英美法系和大陸法系都拜,再查一下中國典當之神是哪位,也參一腳 ,代表民法中繼承古代的「典」的部份。由民間司改團體開始把這廟蓋起來,逐漸迫使 所有法律人士都要在這些古聖先賢尊前確認自己入行時發的誓言。中國傳統信仰分天神 、地祇、人鬼,上述的是「天神」,即「道理」的層級。 下層建築,「地祇」就是各地方法院要拜的土地公。傳統土地公崇拜,以現在三權 分立的民主體制,有些不適合了,應該作一改制,傳統的土地公管行政,立法交給鎮瀾 宮(現實中也已經是)、天后宮等等看他們要選哪些神;司法好像是城隍,但城隍廟的 體制也不能很恰當的應對律師、檢察、法官三體系,所以我們就應該按照現行體制重訂 神界編制,每一地方法院配一個城隍,高等法院配高一級的(最高法院則只拜天神)。 然後承人民之景命來封神,神位可以先開缺虛懸,待人間法界有一生德行完滿、為各界 所認可之法官過世,則可舉行儀式,將他選為城隍府尊。 人鬼的部份,就像一般拜將軍,拜祖先,有哪些故去的律師、法官、檢察官或教授 是人所崇敬的,民眾或學生或社團就可以起個祠廟敬拜他;拜的當然不只是他個人,而 更是他的理念。這部份是現在就可以做、而且誰都可以做的,司改會於此可以一邊提倡 ,一邊造冊統計。 這樣一來,法學界就有了上帝,其教義並可持續爭論下去;司法界有了地祇監管弊 端;人民有了法律人鬼可以祭拜、求助,借正神之力對不肖人士進行震懾或詛咒。法律 從業人士,自此也就不只有現世的富貴平安可以追求,而還有與真理正義掛勾的身後香 火可以期許,這就增加了他們秉持正道的誘因與動力。當然,學閥惡黨者流也又多了好 多神位可供自己人去佔領,讓正邪之爭從現世打到來世。我們不知道在這個新戰場是否 也是邪道佔上風,但中國老話說「民為神之主」,神鬼的力量來自民眾的信仰,神界從 來也就是一個民主、民粹的世界,在此,正道的優勢便是可以期待的! --            Schroedinger's cat is NOT dead. http://sites.google.com/site/youtie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32.97
aaa8841:就像河道總督死後升格成河神那樣... 09/20 19:24
Yenfu35:有看有笑也有推 09/20 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