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jou (長江山寨機不錯用)
看板historia
標題Re: [疑問] 關於羅馬公民資格
時間Tue Jun 14 22:36:16 2011
應該把羅馬的公民權分為兩部分
公權與私權
公權就是有選舉執政官乃至皇帝的權力
私權就是一般的羅馬公民的財產人身等等的保護還有社會福利的享用等等
由於羅馬公民的公權必須要在羅馬城進行直接性的選舉才有用
所以對於羅馬城之外的羅馬公民而言
公權是沒有意義的事情
羅馬原來將公民權牢牢的只開放給羅馬城民
但是由於這樣的政策導致了拉丁同盟的反叛導致了內戰
內戰的結果是羅馬雖然戰勝 但是依然被迫開放羅馬公民的私權給這些拉丁同盟
從此之後羅馬就開始用羅馬的公民私權開始收買其他希臘城邦
事實上只有羅馬城的公民能夠執行公權
其他的城邦依然只是私權而已 就算名義上有公權 但是依然沒有使用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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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80.137.243.157
推 zeuklie:Marcus Ulpius Nerva Trajanus沒使用公權的機會? 06/14 22:41
推 qlz:羅馬皇帝是公民直選?有嗎? 06/14 22:58
推 BillHuang:發明遊覽車的話就能改變選舉結果XD 06/15 00:59
推 guanquan:地方人士難以行使投票權,所以有實力者都直接殺進羅馬當 06/15 01:57
推 Pietro: 麻必須死 06/15 02:58
→ Keelungman:樓上wwwww 06/16 02:11
推 CJO1I6:5F XD 06/18 1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