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istoria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應該把羅馬的公民權分為兩部分 公權與私權 公權就是有選舉執政官乃至皇帝的權力 私權就是一般的羅馬公民的財產人身等等的保護還有社會福利的享用等等 由於羅馬公民的公權必須要在羅馬城進行直接性的選舉才有用 所以對於羅馬城之外的羅馬公民而言 公權是沒有意義的事情 羅馬原來將公民權牢牢的只開放給羅馬城民 但是由於這樣的政策導致了拉丁同盟的反叛導致了內戰 內戰的結果是羅馬雖然戰勝 但是依然被迫開放羅馬公民的私權給這些拉丁同盟 從此之後羅馬就開始用羅馬的公民私權開始收買其他希臘城邦 事實上只有羅馬城的公民能夠執行公權 其他的城邦依然只是私權而已 就算名義上有公權 但是依然沒有使用的機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137.243.157
zeuklie:Marcus Ulpius Nerva Trajanus沒使用公權的機會? 06/14 22:41
qlz:羅馬皇帝是公民直選?有嗎? 06/14 22:58
BillHuang:發明遊覽車的話就能改變選舉結果XD 06/15 00:59
guanquan:地方人士難以行使投票權,所以有實力者都直接殺進羅馬當 06/15 01:57
Pietro: 麻必須死 06/15 02:58
Keelungman:樓上wwwww 06/16 02:11
CJO1I6:5F XD 06/18 1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