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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inestudy (子朝)》之銘言: 我認為你跟我說的不是相同點﹐所以在這裡我還是要再解釋一下﹕ : 這裡我就舉個"高級中央官"不是"公"的例子 : : 鄭武公、莊公為平王卿士。王貳于虢。鄭伯怨王。 (隱公三年 傳) : 夏,虢公忌父始作卿士于周。 (隱公八年 傳) : 宋公不王,鄭伯為王左卿士,以王命討之。 (隱公九年 傳) (中略恕刪) : : 以鄭的情況來說 明顯可以看出鄭國國君正是所謂"高級中央官" : : 那麼這位"高級中央官"被封為公了嗎? 沒有 他是"鄭伯" : 你的意思就是說﹐卿士是個很高貴的中央官﹐但他還是被稱為鄭伯﹐ 因此你認為高級中央官不是"公"。 但這恰恰是問題的關鍵﹐也就是﹐那麼鄭伯如何變成鄭武公、鄭莊公呢﹖ 你認為全部是諸侯僭越﹐且不管是侯、伯、子、男﹐全部直接越級僭越為公。 而我的解讀就是﹐這是兩套體系(地方諸侯與中央官是不同體系)﹐而非一套體系﹐ 兩套體系下就能解釋清楚﹐一套體系下﹐就不能解釋為什麼鄭伯會變鄭公。 所以﹐武公、莊公這些謚號的來源﹐是周王所贈賜的中央體系的榮譽稱號﹐ (這種贈賜﹐之前主要是給宋的﹐現在則推廣到其他諸侯)。 而鄭伯﹐是鄭國世襲的地方諸侯體系的實際稱號。 我並不是喜歡用後世的來反推歷史﹐而是認為舉後世的一些例子﹐ 有助於幫助理解我所要表達的意思﹐所以在這裡﹐我又要再舉後世例子了。 "鄭武公、莊公為平王卿士。王貳於虢。鄭伯怨王。" 如果我們把前後當做兩個不同體系﹐前者是周王對個人的贈賜(中央崇官)﹐ 後者是周王國對地方諸侯的承認。那麼可以將這段話看成如下相似例子﹕ 皇父攝政王(或義皇帝)為世祖皇帝攝政﹐帝......﹐睿親王怨帝。 或 魏武為獻帝丞相﹐帝貳於劉備﹐曹公恨帝。 或 織田太政大臣為將軍義父﹐將軍謀貳﹐織田殿怨足利義昭。 分成兩個體系來解讀﹐並無沖突。前者體現的是個人的尊榮﹐而這種尊榮是不可世襲的﹐ 後者是家族的可世襲稱號。 所以﹐當鄭伯是鄭國國君的時候﹐他就是鄭伯﹐衹有當他是平王卿士的時候﹐ 他才能在死後變成鄭x公﹐稱呼他為鄭x公時﹐就意味著﹐他生前曾經或者死後被追贈 相當於"平王卿士"這樣的尊貴地位﹐這時﹐就不管他在另一個體系(地方諸侯體系)中﹐ 是鄭伯、還是鄭侯、還是鄭子﹐他都可以是鄭x公。 同樣﹐不管他是睿親王還是睿郡王﹐是魏公還是魏王﹐當他是攝政﹐ 他就可以永遠是尚父、亞父、假父、皇父﹐就如傳說中姜子牙永遠是尚父一樣。 (當然﹐睿親王被順治清盤﹐而曹丕清了獻帝的盤﹐所以跟還能虛弱延續五百年的 東周又有實際不同了。) 這樣我的觀點就很明確了。存在兩套體系﹐公是其中一套的榮譽稱號﹐ 可由周王贈賜給人(包括諸侯和非諸侯)。與另一套體系(地方諸侯的爵位)無關。 謚號以所能獲得的最高榮譽為最終依準。 一個地方諸侯家族的數代可以是這樣的﹕ x公------x公------x公------xx------x伯-------------------x公 (無謚號)(無周王贈賜高級官職﹐如宋桓侯) 之所以會這樣想﹐是因為我認為﹐諸侯死時不可能跟周王室完全無溝通﹐ 畢竟理論上諸侯是周王分封的﹐如今諸侯死了﹐報喪是必要的。 那麼周王也沒什麼理由一點表示都沒有﹐特別是在周王沒有實權之後﹐ 周王必然有其存在的意義和價值﹐否則周王就沒必要存在了。 那麼周王繼續存在的意義和價值是什麼呢﹖(這種價值在戰國諸侯稱王之後就沒有了) 我想來想去﹐覺得除了跟某些時候的教皇或日本天皇那樣﹐ 賣官封聖(賣各種榮譽職銜)﹐就想不到還有什麼了....XD 所以由此而反推﹐我認為公是的一種榮譽贈賜﹐而非爵位。 這樣的話﹐我認為就能夠解釋兩個"公侯伯子男是從高到低的五等爵"所難以解釋的問題。 即﹐如果公爵僅僅是比侯爵高一等級的爵位﹐那麼﹕ 一、既然諸侯要僭越﹐為什麼不見依照等級高一級的僭越﹐譬如說﹐x子僭越為x伯﹐ x伯僭越為x侯﹐而是要全部諸侯就似事先約定﹐全部剛剛好跳過中間的一切等級﹐ 僭越到公爵看齊呢﹖ 二、為什麼史書記載公子、公孫﹐不見低檔次的侯子、侯孫呢﹖ 以我的觀點﹐則是侯子侯孫作為諸侯的子孫根本就不算什麼﹐ 衹有公﹐是遠遠高於侯伯子男的另一"認証"體系的身份﹐才足夠用來表示身份﹐ 表示一種"我爸乃周天子認可的高級貴族--公"﹐而不僅僅是表示"我乃諸侯之子"。 這都說明﹕公很特殊﹐不是簡單高一級或高兩級三級爵位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3.4.220.209
hgt:推 滿有趣的觀點 偵探般的歷史推理 06/28 22:40
ocean11:很新穎的觀點 06/28 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