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nclefucka (你媽超胖,故地軸偏角23度)
看板historia
標題Re: [疑問] 為什麼日本會把台灣還給中國?
時間Tue Aug 13 09:36:25 2013
※ 引述《loveflames (咕啾咕啾魔法陣)》之銘言:
: 與其爭議開羅宣言是不是條約
: 不如探討開羅宣言在國共內戰及韓戰後還有沒有效力
: 以及降伏文書暗藏的文字遊戲
你
一點都不懂他X的這些國際條約背後的
英美法的邏輯~
: ----------------------------------------------
: 1.馬關條約:台澎屬日本
: 2.海牙第四公約:雙方須謹慎遵守降書
: 註:謹慎遵守非全盤遵守,未排除誠信原則之適用,
: 降伏文書未提及戰勝國義務,故只拘束日本
戰勝國義務哩,戰勝國義務就是拿邀約套住你,你答應後形成契約,
你違約我準備告你啦
你他__的和我簽條約,雙方就各自最終達成的要約內容由邀約方提出
等待被要約方進行承諾,由此締結成契約
戰勝國義務? 三小義務啦?
拿你下面荷蘭的那條啦,習慣法啦~
: 3.大西洋憲章:美英不尋求擴張領土,領土變更應符合人民意志
: 4.聯合國家宣言:各國不得單獨議和,支持大西洋憲章
: 註:未禁止大多數國家片面議和
: 5.開羅公報:台澎還ROC,不尋求擴張領土,在相當時期使朝鮮自由與獨立
: 註:國際普遍認為非正式,ROC與PRC認為正式,
: 若「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履行」不等同「必履行開羅宣言」,
: 美英不受其拘束→以文字遊戲來說這個比較可能
: 若「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履行」等同「必履行開羅宣言」,
: 則因為波茨坦公告同意拘束而有效力,但美英仍可主張情事變更而不受拘束
: 6.波茨坦公告: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履行,日本主權必將限日本諸島
: 當事國:
: 中國(表態)
: 日本(降伏文書同意拘束)
: 蘇聯(支持中國)
: 美英(未曾同意受拘束,故非當事國,ROC與PRC認為拘束美英)
: 註:原件的926頁表明開羅宣言指開羅公報
: 7.降伏文書: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並以誠信履行
: 註:以誠信履行不等於必履行或是完全履行,涉及誠信原則,且和約才能移轉主權,
: 即便舊金山和約無效,降伏文書講的是「將」履行開羅宣言條件,根本未移轉主權
他__的ROC等提出要約,內容包含開囉宣言等附件條款
日本承諾將遵守,這不是必將履行轉移義務是三小?
: 8.聯合國憲章:
: 本憲章生效後,會員國之條約與協定應登記,由聯合國公布,
: 未登記之條約或國際協定,不得向聯合國任何機關援引之,
: 本憲章義務與國際協定義務有衝突時,本憲章優先
一九六八年六月十二日生效
JAP加入聯合國是1956年,外星人入侵地球後三年
中日和約啥時簽的? 1952年,
簽約時日本不是會員國啦,聯合國的拘束無效啦~
: 註:美英沒拿開羅宣言跟波茨坦公告去登記,國際法院可以不鳥,這下死了吧
登記?
馬關條約也沒登記,要不要溯及啊?
: 11.日內瓦第四公約:佔領不移轉主權
: 註:47條為習慣法
開羅公報:台澎還ROC,不尋求擴張領土,在相當時期使朝鮮自由與獨立
: 13.舊金山和約:日本放棄台澎,美為主要佔領國
早日本降書就先畫押了啦
然後中日間先簽上於1952年 4月28日在臺北簽署,同年8月5日雙方換文生效的合約。
舊金山和約於1952年4月28日(日本時間晚上十點三十分)正式生效
雙方時間點勒?
日本人是說前者在後者之前七小時啦~
在舊金山和約放棄主權也是
之後的事情
一個是停戰的停止條件,簽完之後就停戰、條約內容實踐
一個是之後的詳細細項討論、如何占領、賠償數值與細目
中日雙方先簽台北,雙方再簽舊金山,不是他X的新約壓舊約?
白癡才這樣幹!
所以為了避免當下雙重處分,舊金山和約當事國間不提對台灣的處分
以免日本要"
把台灣吐出來兩次"
: 註:中國未參與,ROC早已被PRC取代,PRC喜歡用當事國未全體同意為理由,
: 說不可廢止降伏文書,此觀點無視了降伏文書用語,
: 忽略重大違約原則、誠信原則跟情事變更原則,
: 以及大西洋憲章提到的領土變更前提
: 14.中日和約:中日結束戰爭,承認舊金山和約,馬關條約因戰爭無效
: 註:ROC喜歡拿這個證明取回主權,問題日本已在舊金山和約失去主權,無權處分台澎
你沒被宣判為褫奪公權前,你當選立委是有效的啦~
不懂? 禁治產懂不懂? 民事行為懂不懂?
剩下時間在後,除非有明確要將ROC放棄台灣
不然都是白引的,
你要不要再打打越戰停戰的巴黎協議?
或者板門店協議?
或者WTO會員國義務?
: 15.聯合國2758號決議:PRC代表中國
那若這樣子很簡單,PRC承認ROC的各國平等協約沒?
若無,各國還可以繼續抽關稅、領事裁判權唷~
: 16.上海公報:美對中國之兩岸一中立場無異議
: 註:美未同意拘束故非正式,PRC認為正式
: 17.中日聯合聲明:中日結束不正常關係,PRC認為台澎屬PRC,日本尊重此立
: 場並遵守波茨坦公告
: 註:中日聯合宣言同意拘束故為正式
: 18.中日和平友好條約:中日和平共處
: 19.中美建交公報:
: 美承認(recognize)PRC代表中國,重申上海公報,
: 美認知/非正式承認(acknowledge,中文版為承認)中國之兩岸一中立場
: 註:美未同意拘束故非正式,PRC認為正式
: 20.維也納條約法公約:
: 1969年制定,1980年生效,不溯及生效前締約之條約,
: 條約產生拘束力、情事變更、重大違約之規定為習慣法成文化
: 情事變更:
: A.發生締約時未能預料情事:國共內戰,ROC被取代
: B.該情事為影響同意拘束之必要根據:同意歸還給ROC政府,而非同意歸還共產政權
: C.根本變動待履行義務範圍:對象從ROC變PRC
: 重大違約:
: 當事國之一重大違約時,其他當事國有權一致協議終止條約,
: 重大違約指違反條約規定,該規定為達成條約目的或宗旨所必要
: 註:違反聯合國憲章原則以武力締結者無效,本條不適用馬關條約,
: 因當年無此習慣法,本條成為習慣法時,舊金山和約已生效
: 21.八一七公報:重申中美建交公報
: 註:美未同意拘束故非正式,PRC認為正式
: 22.中日聯合宣言:遵守中日聯合聲明
: 註:中日戰略互惠聯合聲明同意拘束故為正式
這時候沒有細目的遵守又成了有高度拘束力的東西了~
別把有利的都往自己說吧~
: 23.中日戰略互惠聯合聲明:遵守中日聯合宣言
: 註:非正式
: 24.奧本海國際法:原文版第一卷第二分冊1208、1209頁
: 一項未經簽署和草簽的文件,如新聞公報,也可以構成一項國際協定
: 註釋44(解釋上文):1978年之愛琴海大陸棚案,國際法院未看到有國際法妨礙聯合
: 公報構成協定,該公報既未經簽署,也未經草簽。法院做出結論稱,
: 按照它的規定和對它表示同意並予以發佈的情況,它並不具有所認為的拘束力的效力
: 註:奧本海國際法與愛琴海大陸棚案常被ROC跟PRC片面引用,證明開羅宣言有效
: 25.國際法院規約:
: 訴訟當事人限國家,裁判時可適用各國權威最高之公法學家學說,
: 經當事國同意,以公允善良原則裁判時不受國際法拘束
: 註:公允善良原則從未用過,亞洲胖虎也休想破例,因為全世界的胖虎不只他一個,
: 權威學說含奧本海國際法,因作者被公認為國際法之父,改寫者曾任國際法院院長
拿一個一次大戰的東西囉嗦?
要不要說亞述法典算了?
那這樣子,現有的民進黨員,以前當國民黨黨員時,只要沒被開除黨籍,
都是國民黨囉?
法律的法理都是相同的,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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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31.134.134
→ CCKAT:看某...... 08/13 09:37
你看某我原諒你
我期待你和我做買賣
※ 編輯: unclefucka 來自: 61.31.134.134 (08/13 09:38)
→ CCKAT:不....其他篇都看有 就這篇看某XD 08/13 09:40
所以我期待和你做買賣阿~
※ 編輯: unclefucka 來自: 61.31.134.134 (08/13 09:41)
→ CCKAT:看某還跟你作買賣XD 民法雙務契約是雙方甘願才作的 08/13 09:41
→ CCKAT:至於單方強迫那就叫侵犯XD 08/13 09:42
侵犯,這詞不錯~ 你可以再繼續~
雙務契約雙方甘願? 不錯不錯~ 繼續繼續~
※ 編輯: unclefucka 來自: 61.31.134.134 (08/13 09:44)
→ CCKAT:XD 08/13 09:44
→ CCKAT:入侵 強佔 08/13 09:44
→ CCKAT:逼迫 08/13 09:45
→ CCKAT:硬上 08/13 09:46
再多一點,加油~
你可以繼續表達你對文字的
善意
※ 編輯: unclefucka 來自: 61.31.134.134 (08/13 09:46)
→ CCKAT:我覺得你很壓抑 放輕鬆點 這個時代本來就是人人都可以發言的 08/13 09:47
→ CCKAT:想拿從前的高姿態唯一答案來看事情 你自己應該會先被氣死啦 08/13 09:48
→ pbdragonwang:我只看到某C再跳針 08/13 09:50
→ CCKAT:因為這篇本來就在跳針啊XD 08/13 09:52
阿,是啦,第17條,我們都是PRC啦。
你要不要對岸來接收阿~
我是很樂意投降啦,
不知如你等若投降,這時的態度又算啥?
未定論者投降當都是勾踐? 都不算,心裡沒承認,做的事情都OK~ WOW~
你高興就好
我願意配合所列者第17條,賣台政策,
執行有效力的國際條約。
我服了~
※ 編輯: unclefucka 來自: 61.31.134.134 (08/13 09:55)
→ CCKAT:這個問題本來也是跳針題 跳針還真是共通現象XD 08/13 09:52
→ CCKAT:偶爾有人提出不跳針的新看法 其實是好事XD 08/13 09:53
※ 編輯: unclefucka 來自: 61.31.134.134 (08/13 09:57)
→ CCKAT:投降?XD 你還不知道命運就是被這些老喜歡以統治者高姿態俯瞰 08/13 09:56
→ CCKAT:一切眾生的XXX搞砸的嗎XD 強佔就強佔 反正都既成事實了XD 08/13 09:57
→ CCKAT:但法理順不順那本來就是不順的 也就是還是未知 08/13 09:57
你高興就好~
加油!
※ 編輯: unclefucka 來自: 61.31.134.134 (08/13 09:58)
→ CCKAT:想強調當初的強佔如何合法理 還不如好好想想怎麼弄好民主自 08/13 09:58
→ CCKAT:由 當初強佔又如何? 偏偏有人要拿統治者的身份頤指氣使 08/13 09:59
→ CCKAT:到現在還是"我愛叫你們作什麼想什麼都是我 統治者高高在上的 08/13 09:59
→ CCKAT:神聖權利 我呸 08/13 10:00
推 willhunting:樓上果然是自high跳針派的一代宗師 08/13 10:07
→ CCKAT:自HIGH是這個鬼島的傳統你不知道啊XD 08/13 10:08
→ CCKAT:還多虧了先人一脈傳承洗腦至今XD 08/13 10:08
推 Hartmann:推 08/13 10:15
推 GilGalad:這陣子看多了不就知道某位先生不就只是個狂推跳針自high 08/13 11:10
→ GilGalad:的人 跟他廢話不覺得你很浪費自己的生命嗎 (ˊ_>ˋ).... 08/13 11:11
推 hazel0093:原po能惹到這厚臉皮的人抓狂說"我呸"真是佩服 08/13 11:56
→ CCKAT:樓上的厚臉皮不下於我吧XDDDDD 08/13 11:58
推 peadon:我推文也常常XD XD的 我必須說,我要改 這篇寫的很簡明 08/13 18:17
推 joumay:俺想推... 卡卡的 咚茲咚茲咚茲咚茲 跳針跳針跳針...... 08/13 2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