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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veflames (咕啾咕啾魔法陣)》之銘言: : 與其爭議開羅宣言是不是條約 : 不如探討開羅宣言在國共內戰及韓戰後還有沒有效力 : 以及降伏文書暗藏的文字遊戲 一點都不懂他X的這些國際條約背後的英美法的邏輯~ : ---------------------------------------------- : 1.馬關條約:台澎屬日本 : 2.海牙第四公約:雙方須謹慎遵守降書 : 註:謹慎遵守非全盤遵守,未排除誠信原則之適用, : 降伏文書未提及戰勝國義務,故只拘束日本 戰勝國義務哩,戰勝國義務就是拿邀約套住你,你答應後形成契約, 你違約我準備告你啦 你他__的和我簽條約,雙方就各自最終達成的要約內容由邀約方提出 等待被要約方進行承諾,由此締結成契約 戰勝國義務? 三小義務啦? 拿你下面荷蘭的那條啦,習慣法啦~ : 3.大西洋憲章:美英不尋求擴張領土,領土變更應符合人民意志 : 4.聯合國家宣言:各國不得單獨議和,支持大西洋憲章 : 註:未禁止大多數國家片面議和 : 5.開羅公報:台澎還ROC,不尋求擴張領土,在相當時期使朝鮮自由與獨立 : 註:國際普遍認為非正式,ROC與PRC認為正式, : 若「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履行」不等同「必履行開羅宣言」, : 美英不受其拘束→以文字遊戲來說這個比較可能 : 若「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履行」等同「必履行開羅宣言」, : 則因為波茨坦公告同意拘束而有效力,但美英仍可主張情事變更而不受拘束 : 6.波茨坦公告: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履行,日本主權必將限日本諸島 : 當事國: : 中國(表態) : 日本(降伏文書同意拘束) : 蘇聯(支持中國) : 美英(未曾同意受拘束,故非當事國,ROC與PRC認為拘束美英) : 註:原件的926頁表明開羅宣言指開羅公報 : 7.降伏文書: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並以誠信履行 : 註:以誠信履行不等於必履行或是完全履行,涉及誠信原則,且和約才能移轉主權, : 即便舊金山和約無效,降伏文書講的是「將」履行開羅宣言條件,根本未移轉主權 他__的ROC等提出要約,內容包含開囉宣言等附件條款 日本承諾將遵守,這不是必將履行轉移義務是三小? : 8.聯合國憲章: : 本憲章生效後,會員國之條約與協定應登記,由聯合國公布, : 未登記之條約或國際協定,不得向聯合國任何機關援引之, : 本憲章義務與國際協定義務有衝突時,本憲章優先 一九六八年六月十二日生效 JAP加入聯合國是1956年,外星人入侵地球後三年 中日和約啥時簽的? 1952年, 簽約時日本不是會員國啦,聯合國的拘束無效啦~ : 註:美英沒拿開羅宣言跟波茨坦公告去登記,國際法院可以不鳥,這下死了吧 登記? 馬關條約也沒登記,要不要溯及啊? : 11.日內瓦第四公約:佔領不移轉主權 : 註:47條為習慣法 開羅公報:台澎還ROC,不尋求擴張領土,在相當時期使朝鮮自由與獨立 : 13.舊金山和約:日本放棄台澎,美為主要佔領國 早日本降書就先畫押了啦 然後中日間先簽上於1952年 4月28日在臺北簽署,同年8月5日雙方換文生效的合約。 舊金山和約於1952年4月28日(日本時間晚上十點三十分)正式生效 雙方時間點勒? 日本人是說前者在後者之前七小時啦~ 在舊金山和約放棄主權也是之後的事情 一個是停戰的停止條件,簽完之後就停戰、條約內容實踐 一個是之後的詳細細項討論、如何占領、賠償數值與細目 中日雙方先簽台北,雙方再簽舊金山,不是他X的新約壓舊約? 白癡才這樣幹! 所以為了避免當下雙重處分,舊金山和約當事國間不提對台灣的處分 以免日本要"把台灣吐出來兩次" : 註:中國未參與,ROC早已被PRC取代,PRC喜歡用當事國未全體同意為理由, : 說不可廢止降伏文書,此觀點無視了降伏文書用語, : 忽略重大違約原則、誠信原則跟情事變更原則, : 以及大西洋憲章提到的領土變更前提 : 14.中日和約:中日結束戰爭,承認舊金山和約,馬關條約因戰爭無效 : 註:ROC喜歡拿這個證明取回主權,問題日本已在舊金山和約失去主權,無權處分台澎 你沒被宣判為褫奪公權前,你當選立委是有效的啦~ 不懂? 禁治產懂不懂? 民事行為懂不懂? 剩下時間在後,除非有明確要將ROC放棄台灣 不然都是白引的, 你要不要再打打越戰停戰的巴黎協議? 或者板門店協議? 或者WTO會員國義務? : 15.聯合國2758號決議:PRC代表中國 那若這樣子很簡單,PRC承認ROC的各國平等協約沒? 若無,各國還可以繼續抽關稅、領事裁判權唷~ : 16.上海公報:美對中國之兩岸一中立場無異議 : 註:美未同意拘束故非正式,PRC認為正式 : 17.中日聯合聲明:中日結束不正常關係,PRC認為台澎屬PRC,日本尊重此立 : 場並遵守波茨坦公告 : 註:中日聯合宣言同意拘束故為正式 : 18.中日和平友好條約:中日和平共處 : 19.中美建交公報: : 美承認(recognize)PRC代表中國,重申上海公報, : 美認知/非正式承認(acknowledge,中文版為承認)中國之兩岸一中立場 : 註:美未同意拘束故非正式,PRC認為正式 : 20.維也納條約法公約: : 1969年制定,1980年生效,不溯及生效前締約之條約, : 條約產生拘束力、情事變更、重大違約之規定為習慣法成文化 : 情事變更: : A.發生締約時未能預料情事:國共內戰,ROC被取代 : B.該情事為影響同意拘束之必要根據:同意歸還給ROC政府,而非同意歸還共產政權 : C.根本變動待履行義務範圍:對象從ROC變PRC : 重大違約: : 當事國之一重大違約時,其他當事國有權一致協議終止條約, : 重大違約指違反條約規定,該規定為達成條約目的或宗旨所必要 : 註:違反聯合國憲章原則以武力締結者無效,本條不適用馬關條約, : 因當年無此習慣法,本條成為習慣法時,舊金山和約已生效 : 21.八一七公報:重申中美建交公報 : 註:美未同意拘束故非正式,PRC認為正式 : 22.中日聯合宣言:遵守中日聯合聲明 : 註:中日戰略互惠聯合聲明同意拘束故為正式 這時候沒有細目的遵守又成了有高度拘束力的東西了~ 別把有利的都往自己說吧~ : 23.中日戰略互惠聯合聲明:遵守中日聯合宣言 : 註:非正式 : 24.奧本海國際法:原文版第一卷第二分冊1208、1209頁 : 一項未經簽署和草簽的文件,如新聞公報,也可以構成一項國際協定 : 註釋44(解釋上文):1978年之愛琴海大陸棚案,國際法院未看到有國際法妨礙聯合 : 公報構成協定,該公報既未經簽署,也未經草簽。法院做出結論稱, : 按照它的規定和對它表示同意並予以發佈的情況,它並不具有所認為的拘束力的效力 : 註:奧本海國際法與愛琴海大陸棚案常被ROC跟PRC片面引用,證明開羅宣言有效 : 25.國際法院規約: : 訴訟當事人限國家,裁判時可適用各國權威最高之公法學家學說, : 經當事國同意,以公允善良原則裁判時不受國際法拘束 : 註:公允善良原則從未用過,亞洲胖虎也休想破例,因為全世界的胖虎不只他一個, : 權威學說含奧本海國際法,因作者被公認為國際法之父,改寫者曾任國際法院院長 拿一個一次大戰的東西囉嗦? 要不要說亞述法典算了? 那這樣子,現有的民進黨員,以前當國民黨黨員時,只要沒被開除黨籍, 都是國民黨囉? 法律的法理都是相同的,好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1.134.134
CCKAT:看某...... 08/13 09:37
你看某我原諒你 我期待你和我做買賣 ※ 編輯: unclefucka 來自: 61.31.134.134 (08/13 09:38)
CCKAT:不....其他篇都看有 就這篇看某XD 08/13 09:40
所以我期待和你做買賣阿~ ※ 編輯: unclefucka 來自: 61.31.134.134 (08/13 09:41)
CCKAT:看某還跟你作買賣XD 民法雙務契約是雙方甘願才作的 08/13 09:41
CCKAT:至於單方強迫那就叫侵犯XD 08/13 09:42
侵犯,這詞不錯~ 你可以再繼續~ 雙務契約雙方甘願? 不錯不錯~ 繼續繼續~ ※ 編輯: unclefucka 來自: 61.31.134.134 (08/13 09:44)
CCKAT:XD 08/13 09:44
CCKAT:入侵 強佔 08/13 09:44
CCKAT:逼迫 08/13 09:45
CCKAT:硬上 08/13 09:46
再多一點,加油~ 你可以繼續表達你對文字的善意 ※ 編輯: unclefucka 來自: 61.31.134.134 (08/13 09:46)
CCKAT:我覺得你很壓抑 放輕鬆點 這個時代本來就是人人都可以發言的 08/13 09:47
CCKAT:想拿從前的高姿態唯一答案來看事情 你自己應該會先被氣死啦 08/13 09:48
pbdragonwang:我只看到某C再跳針 08/13 09:50
CCKAT:因為這篇本來就在跳針啊XD 08/13 09:52
阿,是啦,第17條,我們都是PRC啦。 你要不要對岸來接收阿~ 我是很樂意投降啦, 不知如你等若投降,這時的態度又算啥? 未定論者投降當都是勾踐? 都不算,心裡沒承認,做的事情都OK~ WOW~ 你高興就好 我願意配合所列者第17條,賣台政策,執行有效力的國際條約。 我服了~ ※ 編輯: unclefucka 來自: 61.31.134.134 (08/13 09:55)
CCKAT:這個問題本來也是跳針題 跳針還真是共通現象XD 08/13 09:52
CCKAT:偶爾有人提出不跳針的新看法 其實是好事XD 08/13 09:53
※ 編輯: unclefucka 來自: 61.31.134.134 (08/13 09:57)
CCKAT:投降?XD 你還不知道命運就是被這些老喜歡以統治者高姿態俯瞰 08/13 09:56
CCKAT:一切眾生的XXX搞砸的嗎XD 強佔就強佔 反正都既成事實了XD 08/13 09:57
CCKAT:但法理順不順那本來就是不順的 也就是還是未知 08/13 09:57
你高興就好~ 加油! ※ 編輯: unclefucka 來自: 61.31.134.134 (08/13 09:58)
CCKAT:想強調當初的強佔如何合法理 還不如好好想想怎麼弄好民主自 08/13 09:58
CCKAT:由 當初強佔又如何? 偏偏有人要拿統治者的身份頤指氣使 08/13 09:59
CCKAT:到現在還是"我愛叫你們作什麼想什麼都是我 統治者高高在上的 08/13 09:59
CCKAT:神聖權利 我呸 08/13 10:00
willhunting:樓上果然是自high跳針派的一代宗師 08/13 10:07
CCKAT:自HIGH是這個鬼島的傳統你不知道啊XD 08/13 10:08
CCKAT:還多虧了先人一脈傳承洗腦至今XD 08/13 10:08
Hartmann:推 08/13 10:15
GilGalad:這陣子看多了不就知道某位先生不就只是個狂推跳針自high 08/13 11:10
GilGalad:的人 跟他廢話不覺得你很浪費自己的生命嗎 (ˊ_>ˋ).... 08/13 11:11
hazel0093:原po能惹到這厚臉皮的人抓狂說"我呸"真是佩服 08/13 11:56
CCKAT:樓上的厚臉皮不下於我吧XDDDDD 08/13 11:58
peadon:我推文也常常XD XD的 我必須說,我要改 這篇寫的很簡明 08/13 18:17
joumay:俺想推... 卡卡的 咚茲咚茲咚茲咚茲 跳針跳針跳針...... 08/13 2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