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admiral (A將~)
看板historia
標題Re: [疑問] 為什麼日本會把台灣還給中國?
時間Tue Aug 13 09:39:37 2013
※ 引述《higaaoi ()》之銘言:
: : 也就是我前文舉例中﹐德國到1990年才簽訂和約的結果一樣﹐
: : 並不是德國到1990年時﹐還擁有維希法國割讓、繼承普魯士王國而來的領土的主權﹐
: 這政府普遍不被承認,占領地,拿這種例子?
: 一堆戰敗的國家所涉及領土移轉的合約
: 往往都有這幾個字,cede、cession、sovereignty
: 舊金山和約本身就有設下很多後面的伏筆,拿這和約才是不正常的
: 用"主權宣稱"的方式轉移領土的例子才少
: 用裡面的例子來說,卻忽略他跟其他和約比較時的不同處
: 要用上篇的邏輯,以後直接打想拿的領土就好
: 即使是戰敗國,仍然需要經由這樣的程序作法律上的轉移
: 事實是乞和合約,但法定地位是一回事
日本不是和盟軍求和,然後割地、賠款、喪權辱國,做為二戰的結束。
不是!
日本是無條件投降,這意味著日本全境包括拓墾區、傀儡國、佔領地、交戰區,和弓狀列島
,通通由盟軍支配,日本政府喪失作用,日本人民等待盟軍處分。
誰該死,誰可以活,這都是盟軍說了算,日本沒有任何辯解的空間。
所以,既使是出面與盟軍簽訂降書的日本代表,他們也做不了主,他們的命運都是任人擺布,
包括重光葵、梅津美治郎都在盟軍法庭中判有罪而服徒刑。原本從不公開身形的昭和天皇
也必須聽從麥帥的命令,公開露面,"走下神壇"。
舊金山和約是規定舊日本的國際責任,和新日本的國際地位,所以和約是全盤接受盟軍的
對日本投後的領土共識為基調,放棄掉所有日本的佔領地,包括50年前的甲午戰爭所得土
地通通都要放棄。換言之,舊金山和約是日本的主權恢復日,但是恢復的範圍當然遠不及
日本戰前的土地。
不要把舊金山和約當成馬關條約。
如果說舊金山和約有什麼爭議,應該是爭議在沒規定到的部分,比如北方四島,北方四島
確實不是日本侵略別的國家所得土地(侵略的對像是蝦夷族)舊金山和約裡沒寫日本也
必須放棄北方四島,所以在法理上,北辺四島也應該是新日本的領土,不過蘇聯才不管,
蘇聯片面說那是千島群島的延申島嶼,由盟軍(蘇聯軍)來接收了。
台灣的命運在舊金山和約交代的非常明確,日本就是放棄台灣,寫的清清楚楚,何來問題
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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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4.174.172
→ CCKAT:所以跟美國比較有關係 嗯 08/13 09:42
→ sasamotorena:竹島也算 但李承晚不理 直接搶 08/13 11:41
推 YAOMMENT:俄羅斯認定「千島群島」包含北方四島在內就是了 08/13 12:36
→ schinshikss:最大的問題在於二戰以後的國際法體系跟以前完全不同 08/13 14:33
→ schinshikss:在二戰以前,領土割讓是廣受國際承認的行為。 08/13 14:36
→ schinshikss:二戰以後,領土的轉讓只能透過兩國各自不受外力干涉的 08/13 14:40
→ schinshikss:情況之下兩願同意轉讓,才有法律效力。 08/13 14:42
→ schinshikss:也許人類史上最後一次合法割讓的領土 08/13 14:43
→ schinshikss:是維堡及其附近地區。 08/13 14:43
推 calebjael:2004年﹐中國認定將北部灣之白龍尾島轉讓越南。 08/13 20:29
→ schinshikss:沒錯,不過北白龍灣沒打過仗 08/13 23:51
→ schinshikss:應該說1940那一次是最後一次合法的武力割讓 08/13 23:51
推 ten9di9:都實質佔領70年還有五次民選總統了,吵這個有意義? 08/18 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