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a (<滅蜀記>台灣出版)
看板historia
標題Re: [疑問] 商鞅主張司法獨立嗎?
時間Wed Dec 18 01:22:05 2013
※ 引述《ypyp (牙周病)》之銘言:
: 這幾天讀了商君書的「定分」篇
: (順帶一提,我讀的是朱師轍先生著,世界書局出的《商君書解詁定本》,推!)
: 覺得他的主張看來頗像是司法獨立的樣子
: 但是又不是很確定
: 就中國後來的歷史看來,行政與司法一直都沒分開
: 不過看定分篇的設計,好像有分開的樣子
: 想請教一下有沒有歷史強者對此有研究
: 為小妹解惑
: (聽說自稱「小妹」回答率可以提升XD)
: 感謝~~
我不是高手 但以我所知並不能這樣解釋
現代意義的"司法獨立"源起於西方的三權分立
法律由國會制定 行政單位(國王)執行 關於法律有爭端時交於司法機關解釋
原則上 司法機關對於個案的審判與對於法律的解釋
國會與國王均不能干涉 國王必須服從法官的判決 國會也僅得抽象地制地法律
不得做個案立法 法院審判要受到法律文字的拘束 但在法律文字內
法院有絕對的解釋權
回過頭來看中國法家的思想 誰制定法律? 誰執行法律? 誰做審判??
沒有區別 全部都是君王 在這種情況下 要怎麼說有司法獨立??
我們要瞭解 中國法家的誕生背景是在春秋戰國
在這一時期內 每個封國的君主都會面臨兩個問題
第一 外國兼併的壓力 第二 內部貴族奪權的壓力
儒家解決這兩個問題的方法是回歸西周"禮制" 各個封建階層均守本分
則不會發生動亂
法家的解決方法就是由建立由君主意志條文化而成的"法" 然後所有的官員
無論中央或地方 全由君主指派 全力地貫徹君主意志形成的法
完全排除貴族原本的影響力 而法的內容是透過大量刑罰
將人民純化為農民與軍人兩種成份 所有經濟與軍事資源全部一條鞭由君主控制
以達成富國強兵的目的
簡單來說 法家的"法" 是君主不受貴族侵擾的意志
"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正是這種意志的展現
但這個"法"與現代意義中 法律是同時約束政府與人民
保護人民不受政府侵害的概念差異太大
執法與審判 也全都是君主意志
如同定分中所說所有解釋法律的官員 也都是君主指派
解釋法也全依皇宮中寄存的內容
這完全沒有司法獨立可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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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4.176.196
推 kutkin:商鞅就只是"官僚"的極致而已 12/18 02:37
→ kutkin:努力排除人情干預 但是法律還是國君說了算 12/18 02:38
→ saltlake:不 商鞅是名義上最大的貴族手下官員 所以以打壓其他貴族 12/18 02:55
→ saltlake:換取他老闆與他的共同利益 12/18 02:56
→ saltlake:現代官僚如果是事務官 制度上要中立 政務官才要效忠主子 12/18 02:57
→ kreuzritter:總覺得用近代司法獨立的概念去理解古代司法制度 12/18 12:00
→ kreuzritter:這樣的詮釋有點不太好, 商鞅那時代就只有很簡單的政府 12/18 12:01
→ kreuzritter:怎麼行政, 怎麼管理人民的想法而已 12/18 12:02
→ kreuzritter:縱使是現代行政機關, 內也有法制單位負責司法事務 12/18 12:03
→ kreuzritter:雖然不能跟司法權相比, 但或許比較接近古代的制度 12/18 12:04
推 kkben:橫走波瀾 入手 12/18 12:57
推 guanquan:法制單位完全不負責司法事務,他們的工作主要是法規遵循 12/18 20:33
→ guanquan:和法律意見,偶爾撰擬草案(這屬於廣義立法權)。 12/18 20:33
推 kreuzritter:還有"訴願"的審議喔~ 12/18 20:42
→ kreuzritter:在古代對於司法權的理解,應該反比較接近現代的法制吧 12/18 2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