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jou (小潔我愛妳)
看板historia
標題Re: [疑問] 基督教在中古世紀的重要性
時間Mon Jan 5 15:04:27 2015
封建跟分封是不同的概念........
先從恩庇==效忠開始說
第一階段
克洛維王時代 頒布薩立克法典 AD.511
克洛維王將土地分為三部分
1.王領 2.貴族領 3.自由民公社領
自由民公社領有點類似共產制度的農民共社
是從原來蠻族的氏族演變而來的
這階段是封建化的第一步
而這制度算是羅馬末期的私有莊園制度轉變
第二階段
希爾伯立克王時代 修改薩立克法典
死者無子嗣 土地可由女兒繼承
自由民公社領形成了土地可自由買賣
這也造成了無力保護土地的人民必須要找強大的武力保護自己的土地
或著就直接把土地賣掉
這也是恩庇==效忠的開始
第三階段
西法蘭克王禿頭查理 墨爾森法令 AD.847
任何自由民都必須要有一個效忠的領主或是國王
進一步的將恩庇==效忠關係強化
有了綁在土地上面的人
才有封建的制度
1.六七世紀 莫洛溫王朝
國王將土地綁住官職封給重要官職人員
這樣的分封算是官職的俸祿一部分
2.查理馬特官相在八世紀改革采邑制度
這導源於八世紀馬蹬的發明 重裝騎兵成為主流
所以需要足夠的經濟體來養活這些重騎兵
因此軍事上的改革引發了采邑制度的變化
國王將土地分給騎士 讓他們有足夠經濟養裝備
換來的是對王室的效忠
但是這時候的恩庇==效忠是從上而下的進行 跟上面所說的是從下而上剛好相反
3.這樣的采邑制度開始了封建體制的完備
一直到查理曼時代都是如此
但是查理曼時代中央還是權力很大 查理曼是有權力管到地方的
並不是層層分封 查理曼的巡檢使制度確保了王權擁有司法能力
4.要正式的走入封建體制 需要無條件的繼承制度
也就是不需要經過國王認可 有法律可以保障被附庸者領土的制度
這也就是封建制度的最後一里路
過去的采邑是這樣的
父親對國王效忠 國王賜地給他
這位父親跟國王建立了恩庇==效忠關係 所以土地屬於父親
父親死後 土地歸回國王
兒子重新要對國王進行效忠儀式 建立新的恩庇==效忠關係
這樣的流程是在查理曼之前的西歐存在的制度
這不能稱為正式的封建制度 頂多是準封建
因為土地的最終所有權還是國王的 只是根據恩庇==效忠關係做為采邑下封而已
最後確定的法律
877 年 克爾西敕令
從此正式的土地繼承制度無條件進行 國王無法干預
封建制度正式受到法律的規定而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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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Kavis: 封建是種地方自治的手段跟部族聯盟的方式,分封則是種恩賞 01/07 12:03
推 byzantines: 重點是在受到"法律"的規定,這也是中西雖然都叫封建 01/07 16:58
→ byzantines: 可是定義上是不同的事情一樣 01/07 1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