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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播一條奇聞異事, 在明代,巡撫的本職一般是右僉都御史,正四品(高配有到正三品的)。 左右布政使是從二品。 總兵的本職一般是都督僉事(正二品)或者都督同知(從一品)。 從二品的布政使調任正四品的巡撫,算升職。 總兵算巡撫的下級,座次在巡撫的右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1.216.209.52 (中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istoria/M.1717385562.A.890.html
chordate: 這是朱重八定的嗎? 06/03 11:55
leptoneta: 沒有 明代的太子、尚書、侍郎、卿、御史都能當巡撫 06/03 12:57
leptoneta: 清代才固定"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XX..." 06/03 12:59
saltlake: 總兵是武官而巡撫有文官的成分,才基於武小於文說升職 06/03 13:11
saltlake: 但是布政使不是文官職嗎? 06/03 13:12
kkStBvasut: 布政使權限不算大 06/05 11:29
kkStBvasut: 都布按三司,法律審判跟軍事都不是布政使的權限 06/05 11:30
leptoneta: 明代巡撫通常是中央官兼都御史去巡撫地方 06/05 12:02
leptoneta: 通常不會只是正四品 06/05 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