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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關於華江版林老師事件站方處理說明 -------------------------------------------------------------------------------- 關於華江版林老師事件爭議,站方處理說明與聲明如下: 站方再次強調,我們絕對禁止違反中華民國法律的誹謗名譽行為,請同學們自我節制。 「【新聞】北一女學生串聯 逼退校長」主題中,有同學發表以「郝市長」為起頭文字之 內容,經林老師向站方反映後,站方認定有涉及刑法誹謗之虞,故予軟刪除處理。另因有 ↑ (126篇投訴書) 會員引述該文章,雖發表之內容不涉及違反規定,但因站方無權修改部分內文,故仍予以 軟刪除處理。 「【新聞】北一女學生串聯 逼退校長」主題,林老師表示,希望能刪除此篇具有扇動性 的文章,而站方基於保障言論自由的立場,且該文章不涉及明顯違法事實,故無法受理。 經站方與林老師溝通後,林老師同意,未來如果有任何令其不快之文章,會直接與站方反 ↑ (令她不爽的文章) 映,不再直接向版主或總版主接觸,以免造成版主或總版的困擾。 溝通過程中,雙方未曾討論到個人資料問題,站方絕對保障會員的個人資料安全。 站方盡最大能力維護深藍之言論自由,惟請各位會員在討論時,注意用詞,以免涉及誹謗 。 以下檢附行法第 310 條之條文: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 ,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 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 ,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註,這裡站方要特別說明,許多同學以為,能舉證其為真實者就不算涉及毀謗,但該法條 亦有但書,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深藍創辦人 ckmarkhsu 深藍創辦人 ckmarkhsu: 許多人可能會以為,我們同意老師反映,刪除文章,就表示深藍箝制言論自由 但我們仍要強調,深藍絕對盡最大能力保障言論自由 而言論自由必須以不妨礙他人自由與利益為前提, 因此我們刪除文章,是基於維護老師與學生的雙方利益所做出的決定 特此說明 -- Welcome to My Blog:http://www.wretch.cc/blog/epei0001 精靈如果在樹林中走,他就會變成樹。人類如果在樹林中走,就會出現道路。 精靈如果望著星星,他就會變成星光。人類如果望著星星,就會創造出星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100.30
iouling:還是來PTT吧~~~ 03/23 19:24
epei001:深藍真和諧~~ 03/23 19:31
※ 編輯: epei001 來自: 220.132.100.30 (03/23 19:32)
epei001:深藍站長說我斷章取義耶!?我國文真不好....ˊˋ 03/23 19:57
berniechen:我國文頂標他也說我斷章取義呀 03/23 20:15
epei001:我都很溫和的回覆~一ˇ一志玲姐姐的高EQ我要學起來 03/23 20:39
berniechen:修奇哥哥高EQ 03/23 20:48
joesmile:我只要志玲姊姊的好身材>///<大誤))) 03/23 20:52
berniechen:樓上想太多( ′-`)y-~ 03/23 2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