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anghking: 臺灣法律總是訂在那不遵守 以後也沒人會遵守了... 07/11 21:23
推 dans: 我就說了,什麼商業使用能不能住的是看市長選不選總統 07/11 21:27
推 HANAXALICE: 笑死 07/11 21:30
推 clecer: 原來這就是公平正義 07/11 21:30
推 cool189: 笑死 守法的都白痴 07/11 21:32
推 redmi2: 反正沒房的魯空也不懂這對房價的影響 07/11 21:37
推 JuanWang: 太神啦 爽漲一波 07/11 21:37
→ JuanWang: 這跟都發局長換人有關嗎? 07/11 21:38
→ smallpenguin: 有... 林洲民超討人厭 07/11 21:43
噓 ZxoF: 房仲嗨到不行 07/11 21:47
噓 s8955439: 噁心的政客,真有臉啊 07/11 21:48
推 dragontwo: 公平正義回來了 07/11 21:49
→ zaxs12333: 柯文哲第二任 其實對她來說已經沒插 07/11 22:01
→ zaxs12333: 柯文哲第二任 其實沒差了 07/11 22:01
推 carterdunk: 下次可以研擬奬勵車位合規移作他用嗎? 07/11 22:05
→ aloness: 罰也沒用,看誰當年開放這些建商在大直蓋住宅大樓的,找 07/11 22:06
→ aloness: 他們算舊帳吧 07/11 22:06
→ carterdunk: 不然公設共業 造成上千戶住戶的困擾也不是辦法吧 07/11 22:06
→ carterdunk: 合規做大廳 健身房 廚房 住家 廁所也還好吧 07/11 22:07
→ aloness: 這問題就跟社子島一樣,總得有人收爛攤子 07/11 22:07
→ carterdunk: 反正商業宅都可以就地合法了 07/11 22:07
推 deltaz: 一坪要吐六萬出來也夠多了,算是雙贏了,不然一堆人違法 07/11 22:08
→ deltaz: 住在那邊裝作沒看到有比較好 07/11 22:08
→ abyssa1: 頂加 機房 陽台外推 泳池 一起開放吧 一次解決歷史共業 07/11 22:08
推 cutehale: 人多勢重,一群人闖紅燈就變綠燈甲 07/11 22:09
→ abyssa1: 都市計畫容積率也可以檢討放寬 交通條件不同了 07/11 22:09
→ aloness: 頂加是想都別想…完全違反建築法規的東西 07/11 22:09
→ abyssa1: 怕的是推政策喊繳錢合法 實際上沒要賣的不繳錢也沒差 07/11 22:10
→ aloness: 商業區發住宅大樓建照,一開始就是政府錯在先了 07/11 22:10
→ abyssa1: 反正我繼續住也不會怎樣 好奇多少人會去繳錢? 07/11 22:11
→ aloness: 民眾建商自己違反法律改造的頂加跟二工,政府有什麼理由 07/11 22:12
→ aloness: 要放寬? 07/11 22:12
→ aloness: 沒繳錢的反而順政府的意啊,準備收罰單 07/11 22:13
→ zaxs12333: 政府一直在做的 就是放寬容積率 樓上你知道嗎 07/11 22:13
→ zaxs12333: 只是有些小巷 不能無限制放寬 07/11 22:14
→ zaxs12333: 不然之前台北市長選舉 關於到都更有關的 07/11 22:15
→ aloness: 是啊,那是都市計畫的審查,一個計畫區改造規劃起碼十年 07/11 22:15
→ aloness: 以上,跟違規怎可混一起談 07/11 22:15
→ zaxs12333: 都是指會放寬容積 無限迴圈 07/11 22:15
推 ilovewwe: 在台灣哪有什麼公平正義 會吵的有糖吃而已 07/11 22:23
推 capirex: 嘻嘻 覺青臉又歪了 07/11 22:25
→ aloness: 純好奇,上面兩位認為這種政府錯在先的case,該如何處理 07/11 22:31
→ aloness: ? 07/11 22:31
推 doubleyellow: 大家一起來就地合法吧! 07/11 22:31
→ aloness: 對民眾來講,就算不罰,一般就不能申報自用住宅,房屋稅 07/11 22:32
→ aloness: 比較貴 07/11 22:32
→ aloness: 若不是被監察院修理,地方政府大可繼續放著 07/11 22:33
推 inthenchen: 不錯 07/11 22:39
推 stevenkane: 炒房天堂 07/11 22:46
→ smallpenguin: 高雄可以發大財,台北大直也可以呦 07/11 22:54
推 lovemost: 反正不管怎麼做都一定被人講話,早點塵埃落定是好事 07/11 23:11
→ sunnysam: 台灣充斥著政客 07/11 23:16
噓 protoss666: 公平跟正義都回來了 07/11 23:17
推 reil: 立法卻不執法,額外社會成本 07/11 23:42
推 Neymar: 下一步:頂加和增建是歷史共業,我們決定就地合法。 07/12 00:06
→ Neymar: 覺青崩潰ing 07/12 00:07
推 Neymar: 說不定之後違建只要出回饋金就說不定就地合法,視為權狀 07/12 00:10
→ Neymar: 的一部分呢,蒸蚌 07/12 00:10
推 spmark: 很棒阿,一堆歷史共業一起就地合法吧 07/12 00:18
→ spmark: 工業宅也順便吧,內湖超多 07/12 00:18
推 jecko: 中和也一堆 07/12 00:27
噓 nctufish: 二工夾層屋應該沒有合法喔 07/12 00:29
噓 cxiii: 我花一坪貴20萬買住宅區真是傻子 07/12 00:54
推 losel: → aloness: 商業區發住宅大樓建照,一開始就是政府錯在先 07/12 02:13
→ losel: 我看執照有寫一般商業使用,用途都是一般事務所. 07/12 02:15
→ losel: 或是你可以提供建案/社區名,可以幫你查. 07/12 02:17
→ aloness: 就跟工業宅一樣呀,事務所每間都會有廚房,雙衛浴?不覺 07/12 03:26
→ aloness: 得很奇怪嗎 07/12 03:26
→ aloness: 廚房跟衛浴的管線,總不可能二工追加 07/12 03:27
→ aloness: 如果這是完全合法,監察院糾正的理由是?不會單單只是違 07/12 03:30
→ aloness: 規申請自用住宅稅率不批准那麼簡單 07/12 03:30
→ aloness: 對審查人員來講,明知是商業空間,拿住宅大樓的圖來申請 07/12 03:32
→ aloness: 建照跟使照,是怎麼發的? 睜隻眼閉隻眼嘛 07/12 03:32
→ aloness: 就像本文前幾推,大家都不遵守遊戲規則,規則定來做啥? 07/12 03:34
推 morphology: XDD 自己愛亂搞然後再轉彎呵呵 07/12 03:56
推 shooter555: 使用分區根本就假的 各種解套方式 07/12 04:06
推 jay70134: 柯收了這爛攤子,不然之前的市長根本裝死 07/12 04:38
推 misson: 回饋金可以等這些住戶轉賣再徵收啊,降到五萬是跳樓大拍 07/12 06:09
→ misson: 賣嗎? 07/12 06:09
→ misson: 而且未開發的為什麼適用? 07/12 06:10
→ misson: 此例一開大家都來圈台北市地,反正前例就地合法在案 07/12 06:11
推 deltaz: 當年市長發建照的是誰不用討論,只要檢討最後面出來解決 07/12 06:39
→ deltaz: 問題的人就好????? 07/12 06:39
噓 LiamTiger: 蠻噁的 07/12 08:04
推 bug914: 到底為啥沒開發也適用阿??? 07/12 08:23
推 piliwu: 建照是商用事務所不要想帶風向 07/12 09:04
推 piliwu: 一直都是建商跟買家的問題當初被發現已經罰過令其改善 07/12 09:06
推 piliwu: 就地合法一坪才六萬連沒開發的都一起送也能護航 07/12 09:08
推 chair209: 就地合法也不是第一次了,台北市多少違建都是就地合法啦 07/12 09:24
→ chair209: 這案還要繳回饋金不錯了,至少還拿一些回來 07/12 09:25
→ ZxoF: 那沒開發的也合法是怎樣? 07/12 09:28
推 chair209: 你不讓他合法,之後他就一定乖乖不蓋住宅? 07/12 09:37
推 chair209: 與其後面又來搞一次浪費資源,現在就一次處理完不好嗎 07/12 09:39
推 NoNwYo: 法律就是被政客這樣玩,只要有錢有人就算違法也能合法 07/12 09:47
推 ZxoF: 柯粉邏輯真的令人嘆為觀止 07/12 09:49
噓 ZE553KL: 看不起房仲 07/12 10:41
噓 fire2003: 高價買合法的都傻子? 07/12 11:18
→ smallpenguin: 你高價買代表你有實力啊... 07/12 11:57
→ smallpenguin: 坦白說很多有錢人的錢也是在法律邊緣賺來的 07/12 11:58
→ abyssa1: 法律邊緣就是有權就能搞錢.... 07/12 12:09
→ abyssa1: 沒權走邊緣你就準備噴錢... 07/12 12:09
推 piliwu: 林洲民就是主張要懲罰性補償金才被搬走的 07/12 12:50
→ piliwu: 不要說住宅用地跟商/工業住宅在台北市一坪買價只差六萬 07/12 12:51
→ piliwu: 訂這鳥價格根本是鼓勵非法把守法的人當盤仔 07/12 12:52
推 deltaz: 蓋的跟內容物不符合說建照沒問題??? 當大家都不知道以前 07/12 13:52
→ deltaz: 藍綠搞啥嗎 07/12 13:52
噓 tigerzz3: 各位 看房仲這麼HIGH就知道這個議題怎樣了 07/12 13:56
→ tigerzz3: 尚未開發的土地也適用 起飛囉 07/12 13:57
推 F93935: 爛攤子?5.2萬怎麼來的?根本沒有逞罰效果 07/12 14:37
→ F93935: 懲罰 07/12 14:37
推 mawan: 大直就算了!現在正在蓋的呢?要不要認真查一下? 07/12 19:26
→ CTH: 對阿伯失望... 什麼居住正義... 內湖五期利多買起來! 07/20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