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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人講屁話 還有人可以高潮 內政部早就函示不動產交易適用消費者保護法 遺漏/隱藏重要資料,或以不明確、含糊或不適時的方式提供重要資料; 就有觸法之疑慮 以台灣實例來看 也有仲介提供實價登錄時刻意隱去高價物件,且未說明已剔除過高過低物件 被起訴背信 罪 不過原po還是只能完成交易,然後再 仲介 除非你能夠舉證屋主跟仲介有勾結使用不法銷售手法 即使如此,你也要列舉損失才能 詐欺取財 你沒辦法證明房價的損失,因為不動產標的價錢是流動的。 但送房仲一條背信前科應該是很簡單的 因為法官一定會認為這是他的專業 恭喜賣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2.48.7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594775257.A.E83.html
aesdu: 但不動產因金額龐大,故以書面為準。 07/15 09:20
aesdu: 否則隨便一個意思表示幾千萬?XD 07/15 09:21
ppp00003: 房價2000萬,主張急迫輕率無經驗,哈哈哈 07/15 11:23
deltaz: 他這案感覺很難,如果那一筆交易不是由該仲介或其相關單 07/15 12:06
deltaz: 位成交,無法取得原始資料。價格沒做假也沒剔除較低的資 07/15 12:06
deltaz: 料,很難成案。除非法官認為官方實價登錄資料是包含戶別 07/15 12:06
deltaz: 資訊的 07/15 12:06
deltaz: 上法院前還是要評估一下勝算,因為一個審三萬起跳,不要 07/15 12:07
deltaz: 再多虧一筆錢,只有爽到律師而已 07/15 12:07
piliwu: 三萬?殺那麼大喔我律師朋友說她至少收五萬 07/15 12:08
jamo: 我台北找,光偵查庭就八萬,一審再加八萬~ 07/15 12:22
Matsui: 六到十萬是一般價格,三萬的可能是假律師或剛出來的菜鳥 07/15 12:35
AppleAlice: 低於六萬我都不接的,何況是這種告給當事人解氣律師會 07/15 13:48
AppleAlice: 留敗訴或不起訴記錄的..... 07/15 13:49
AppleAlice: 差個一成主張過高或過低,恩....只能微笑 07/15 13:51
magicpd1983: 我 07/20 22:53
magicpd1983: 遇過仲仲造假被發現,結果回我,你幹嘛真的去查價! 07/20 2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