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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報紙登滿大的,所以我有去查一下,僅就查到的東西補充。 ※ 引述《Karida (卡麗妲)》之銘言: : 連結: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322107 : 內文: : 自救會代表魏先生說,2017年透過朋友介紹,參加江媽媽開設的理財講座,會中提到可以 : 透過不動產理財,迅速還清負債,會中更請到許多已購戶「見證」,他因此決定買下3700 : 萬的板橋區忠孝路某大樓,由於被告知銀行只願申貸2000萬,不足的1700萬,在建商慫恿 : 下簽下本票,向建商「無息借貸」二年,由業者協助增貸即可。但同年9月才過戶,9月底 : 就收到強制執行通知,他才發現房屋遭建商抵押設定,但他無力一次償清1700萬,房屋11 : 月遭法拍。 我有興趣的是這一段,記者這樣的寫法,老實說我覺得很不專業 ,稱為記者實在有點 ...好吧這先不管。 第一,借款部分,這樣的寫法會讓人覺得明明跟建商無息借貸二 年,但卻在過戶的時候就被建商強制執行,不是有兩年的借貸期 間嗎?怎麼會馬上被要求清償? 第二,「收到強制執行通知,他才發現房屋遭建商抵押設定」, 這點在實務上也令人難以想像,要怎麼樣才會發生收到強制執行 通知,才發現自己的不動產遭他人抵押設定的情況呢? 所以我去查了一下判決,這是新北地院107重訴360: https://reurl.cc/7oV5ND 簡單來說,借款是否已屆清償期,雙方互有攻防,但反正結論就 是魏先生還有欠建設公司其他錢,本件房屋被強制執行的執行名 義,是建設公司對魏先生的其他債權,並非本件無息借貸的本票 裁定(建設公司稱因為魏先生違約,借款便無期限利益,所以才 去聲請本票裁定,但最後並沒有執此裁定聲請強制執行)。 : 魏先生說,他曾提告建商「本票債權不存在」,但敗訴,後來因發現有許多住戶因同樣手 : 法受害,因此決定團體提出訴訟,盼揭穿建商的惡劣炒房招數。 上訴後,是高院108上1197 ,超過1017萬的部分無效,這是因為 一般抵押借款的金額會設定成實際借款的某個倍數(就算跟銀行 借也是這樣,本例是1.2 倍),所以本票簽1221萬,但實際借款 只有1017萬,所以高院認為超過1017萬的債權就不存在。 : 心得:一些建商打著自備XX萬交屋買2~3房,亂收一些財力不足的客人。 : 最後要是那房子的價值並沒有那麼多,銀行不願意貸高成數的貸款, : 或是客人本身的收入無法貸到九成,最後是否淪為新聞中這種狀況? 這樣的說法有點微妙,建商賣房子前有先查核買家財力的義務嗎 ?簽買賣契約前,要求買家先把財產所得資料給建商看過? 我想可能走貸款不足就解除買賣契約之類的條款比較容易,也不 要由建商貸了。 不過本件我看報紙寫到另一個問題就是這群人買貴,實價登錄出 來後他們買的價錢比其他人貴很多,換言之這部分可能是建商坑 他們,不過這又回到價格本來就是雙方合意就好,換言之買家也 是同意這個價格了所以 ... 再細查的話,魏先生跟這個建商也不是第一次交易,建商也有偽 造文書的案件,所以我個人覺得整個事件看起來買家沒那麼無辜 啦,也是能拿出百萬千萬的人了,就在商言商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7.181.3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03000045.A.8BD.html
mark0204: 10/18 15:13
IS0987: 記者要的只是聳動標題跟點閱率 10/18 16:26
eastereaster: 是哪個建案被認證只有2千萬? 10/18 16:33
tbere2002: 自負盈虧囉 10/18 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