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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eca (生活藝術大師 ￾ N)》之銘言: : 其實問題還是. : "到底要改甚麼" : 到底有沒有誰可以講一下. : 要改甚麼? : 法規要怎麼立? : 目前看來,既不是要改實價登陸的單位. : 也不是要改房屋稅的徵收. : 所以是要強制建商銷售時"附註實坪的單坪價"?? : 先別的不講,你知道很多建案,建商都是廣告"總價"嗎? 如果你真的不知道改什麼 很簡單 改登記制度啊 如果公設不能登記 建商要標總價就去標啊 反正謄本調出來就是沒有公設 只有主+陽面積 看建商要怎麼打廣告怎麼行銷就去 反正從頭到尾合約上面就只有實坪 你想算公設還找不到資料 看你多會算啊 然後你說公設改不能登記有很難嗎 我是覺得比什麼礦業法 改華航簡單一點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71.212.12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69817060.A.CB6.html
tofuflower: 那公設所有權算誰的? 11/30 22:07
hellogym: 笑死 那公設算誰的阿 發文可以先經過大腦一下 大腦很好 11/30 22:10
hellogym: 用 11/30 22:10
請問一下 雨遮屋簷不能登記 誰要負責維護? 不能登記就會有糾紛?
KrisNYC: 消失的部分稅金怎麼算 老公寓的地下防空室兼停車場怎分? 11/30 22:11
hellogym: 你不想買公設 行啊 建商全部大門 電梯 樓梯都上電子管 11/30 22:11
hellogym: 控 看開一次走一次多少錢 好不好 因為住戶沒買公設阿XD 11/30 22:11
KrisNYC: 沒出社會的人什麼都很簡單 反正小孩只要負責哭等人餵 11/30 22:12
hellogym: 集合住宅不賣公設 你自己爬外牆回家啊 嘻嘻 11/30 22:13
hellogym: 就說腦袋很好用 有人就是不知道腦袋跑去哪了 11/30 22:13
castalchen: 這就是我說為什麼民進黨順著這群無知巨嬰胡鬧作亂會被 11/30 22:15
castalchen: 趕到太平洋底的原因 11/30 22:15
castalchen: 沒有任何邏輯思考 沒有任何常識知識 11/30 22:15
castalchen: 就一群底層邊緣人佔據網路來搗亂 11/30 22:15
castalchen: 把透明公開的資訊弄到一團混亂只為了報復社會報復房地 11/30 22:17
castalchen: 產持有人的幼稚心態 11/30 22:17
insense: 你發文前可以多想一下你真的知道你在說甚麼...? 11/30 22:19
zaa0210: 給對岸統治統一收為國有不就好了 =.= 11/30 22:21
clamin: 你這麼不喜歡公設可以去買超級老公寓,那個就沒有揭露公設 11/30 22:25
kevinjl: 推實坪制的人 真的這樣想 只是不想討論 11/30 22:26
kevinjl: https://ssur.cc/ExMgKPvKq 11/30 22:26
IS0987: 你知道你在說啥嗎? 11/30 22:28
IS0987: 一整天沒來一進來就看到這篇快笑死 11/30 22:28
jamo: 民主制度最好的地方在於人人都是一票! 11/30 22:29
jamo: 民主制度最爛的地方也在於人人都只有一票! 11/30 22:29
IS0987: 公設不是不登記他就不存在內,有爭議的時候怎麼算?所有權 11/30 22:31
IS0987: 算誰啊 11/30 22:31
那雨遮屋簷算誰的 不能登記就不能釐清責任歸屬喔 照這邏輯所有東西都必須登記 台灣建物也不是強制登記 不要把登記神話了 不能登記有不能登記的做法 而1962年建物區分所有法認為法定共用部分並無權利登記的 必要27。因為法定共用部分客觀性質上即為共用部分,且登記的 作用是對第三人主張,故無登記等特別程序的必要;詳言之,建 物區分所有法第15條第1項規定:「共有人的持分,從其所有之專 有部分之處分。」第2項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共有人不得 自其所有之專有部分分離處分持分。28」此意味著,原則上專有 部分的權利有變動時,共用部分的權利必然有變動。於是,專有 部分的權利變動如具備登記的公示方法,則該登記,不僅是專有 部分的權利變動得對抗第三人而已,共用部分的權利變動亦得對 抗第三人,因為對第三人並無不測損害,故就共用部分的權利變 動,並無必要特別具備其他公示方法29。因此,建物區分所有法 第11條第3項規定:「民法第177條『關於不動產物權變動對抗要 件』之規定,不適用於共用部分。30」此共用部分指法定共用部 分,亦即關於法定共用部分的物權變動,不登記而得對抗第三 人。再者,法定共用部分縱使予以登記,由於走廊、樓梯間等不 符合建物的要件,故無獨立作為登記對象的餘地。 你們很在意不登記梯間就必須瞬移的部分 不好意思 日本不登記 腦子真的是很好用的東西啊 一堆人以為別人沒在用 但小丑不知道到底是誰? 登記制度很多東西可以討論 不要整天來這邊看幾篇文嘴砲就以為自己很懂 不登記有不登記的做法 但是必須要去動腦思考 不用動腦只會反對當然是最簡單的啦 相信大家都不是這種人
frowning1226: 想法好單純,好天真 11/30 22:32
不能同意更多了 真的要好好用自己與生俱來的東西啊 各位
IS0987: 然後你在房板7年前發的文,現在回頭來看就很不準了啊 11/30 22:34
IS0987: 你怎麼還有臉...QQ 11/30 22:34
我有房住欸 不用你擔心 一輩子不買也是爽爽過 希望你一輩子都看得準
DwyaneWade: 你有辦法瞬移到你房子裡面都不經過大廳就有機會,叫一 11/30 22:56
DwyaneWade: 台吊車也可以 11/30 22:56
原來日本人都是蜘蛛人 沒有走廊梯間怎回家呢
cicatrix: 民主最麻煩就是智障跟你都一票,你上網路還可以忽視智 11/30 22:59
cicatrix: 障,投票時沒辦法,因為智障的票很好用 11/30 22:59
真的 感觸很深
s26492755: 那個現在去找孫悟空學瞬間移動來得及嗎 11/30 23:01
s26492755: 現在投資金研發微型飛行器有搞頭嗎 11/30 23:02
有搞頭喔 去日本搞吧 他們很需要呢
IS0987: S26大記得帶上我啊 11/30 23:12
yiliang1107: ………… 11/30 23:20
kevin190: 請問如果公設不寫在權狀內,你搭電梯經過梯廳回家的過 11/30 23:20
kevin190: 程中,建商能不能跟你收過路費? 11/30 23:20
yiliang1107: 你8個月前說板橋新高,那…現在回過頭看 11/30 23:22
yiliang1107: 不覺得打臉嗎?不要讓暱稱名副其實好嗎 11/30 23:22
奇怪 我現在看板橋的物件同樣價格區間內好物件變多了欸 誰打誰?
NTU303150195: 你去選舉我投你一票,哈哈哈 11/30 23:30
NTU303150195: 政見就寫內文 11/30 23:30
IS0987: 我一輩子看的準不準無所謂啊,至少我不會發文誤導人XDD 11/30 23:34
IS0987: 而且有房住跟看不準沒相關吧? 11/30 23:34
IS0987: 你光這篇內文就...ㄏㄏㄏㄏㄏㄏㄏㄏ 11/30 23:35
IS0987: 你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嗎? 11/30 23:35
你知道你自己在說什麼嗎哈哈 你去研究一下日本法規好嗎 只會喊登記登記 真的知道登記是在幹嘛嗎(笑 我如果發文誤導 你可以推文糾正 請問日本梯間 走廊是否有登記 正面回答好嗎 不要在那邊烏賊戰術 滿無聊的
s26492755: 我好像有看到某里長政見寫貼補買房費用 11/30 23:39
s26492755: 還有什麼要打造迪士尼還環球影城 11/30 23:39
IS0987: 不登記的做法有比現行的好???? 11/30 23:39
有沒有比現行好要研究討論 制度法規是要長期實施 不斷修正 結果在那邊 要瞬間移動回家?飛行器? 為反而反 不知所云的回應 PTT未來堪慮
nitero: 推 11/30 23:43
bms: 有市場經驗的就跟你說沒意義 還在硬凹 先去買間房子再來吧 12/01 00:45
bms: 花那麼多稅金去做一件無意義的事情 阿請問你要全出嗎 12/01 00:48
bogy26: 國外實坪制照抄就好啦 擔心公設所有權有意義嗎 12/01 00:49
bms: 阿現行的就有登記是聽不懂逆 12/01 00:49
bms: 去拿一張權狀來看很難? 12/01 00:50
叫我去看權狀 真的很好笑 給你個讚
lagadidi: 上次實坪連署連第一階段都沒過XD 12/01 02:34
junior020486: 為什麼公設要查不到啊XD 12/01 07:51
junior020486: 新房子跟老公寓的公設比都不一樣啊,何況公設明明 12/01 07:51
junior020486: 就有用到,有用 12/01 07:51
junior020486: 到本來就要出錢啊 12/01 07:51
berserk: 有一些真的會以為不用花錢買或租 以為買房錢可以少啊 12/01 08:13
cicatrix: 等你買100間我們再來討論這個問題 12/01 08:26
100間是啥?我大你一萬間啦 你有一萬間再來跟大家討論 100間是搞笑嗎 要有錢才能討論?你哪位?你沒有10000間你退出PTT好了
piliwu: 公設你不要登記給我就好,跟你收過路費就賺翻了 12/01 08:57
piliwu: 吳淡如說有些日本不動產的租金一半都去付管理費, 12/01 08:59
piliwu: 你確定要學? 12/01 08:59
sdhpipt: 越不透明越有機會渾水摸魚 12/01 09:14
DSB520: 可以買地自建啊 都算自己的 12/01 09:54
CaLawrence: ㄏ 全世界都可以就台灣不行 12/01 10:39
CaLawrence: 看好了台灣只示範一次R 12/01 10:40
H2: 我找不到您所謂「建物區分所有法」,不知道可以請教法規出處 12/01 11:35
H2: ,或者正式名稱? 12/01 11:35
網路上隨便找就有了
killerbbt: 靠杯唷 你拿日本的建物區分所有法來講幹嘛拉 12/01 12:50
killerbbt: 明朝的劍可以拿來斬清朝的官喔? 12/01 12:51
你知道台灣法律多少抄日本的嗎?台灣專家學者都要抄德國日本了 你說不用看日本 你那麼厲害 你趕快去立法修法 台灣需要你
tyshowman: 那怎麼不說是日本揭露的不夠完全? 多資訊給你不好喔 12/01 12:53
tyshowman: 還是你覺得日本會因為多揭露這個造成房價大跌或大漲? 12/01 12:54
KrisNYC: 日本的走廊和梯間如果在室外是另外登記在管委會沒錯 12/01 13:36
KrisNYC: 所以你會看到很多日本的公寓跟小學一樣有走廊和室外梯 12/01 13:36
KrisNYC: 但停車位洗衣間大廳和室內的走道機電電梯等等 還是有登記 12/01 13:37
KrisNYC: 麻煩你不要只挑你覺得有利的部分在那瞎喊 12/01 13:37
KrisNYC: https://imgur.com/WDDAvfk 12/01 13:41
KrisNYC: https://imgur.com/WC65xy0 床面積 12/01 13:41
我瞎喊?一堆在那邊沒有走廊梯廳說要瞬間移動回家的 我講日本走廊梯廳沒登記人家就不用瞬間移動回家有問題嗎? 走廊梯廳不是公設?既然走廊梯廳可以不登記 不能討論其他公設不登記? 不過一堆人走廊梯廳不登記都無法想像了 我想這個問題對大多數人看來是過於困難
sdhpipt: 樓上貼的那個差1.9平方米 應該不是公設面積吧 12/01 13:47
sdhpipt: 我在想是差在MB面積 也就是電表間? 12/01 13:47
sdhpipt: 日本MB電表間 PS管道間是可以算面積的 12/01 13:48
sdhpipt: 平成24年大阪的套房 竟然是用壁芯 不是內法? 有點驚訝 12/01 13:50
piliwu: 國外的管委會很可怕的,把產權丟給別人就沒事了? 12/01 13:54
piliwu: 別這麼天真 12/01 13:54
sdhpipt: 日本應該是還好啦 德國住宅合作社才叫可怕 XD 12/01 13:55
piliwu: 吳淡如說有些管委會收走租金的一半耶 12/01 15:05
piliwu: 你要買公設還是把公設給管委會一直吸血?這跟租房 12/01 15:06
piliwu: 或買房有點類似 12/01 15:06
piliwu: ,美國HOA也是同樣情形 12/01 15:06
※ 編輯: seiryou (111.71.212.52 臺灣), 12/01/2022 22:20:04
f743182002: 國外幾乎都沒公設 不知在奴什麼 12/02 03:00
berserk: 哪來國外幾乎沒有 12/02 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