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
看板home-sale
標題Re: [請益] 房客沒繳租如何請他儘速搬離
時間Wed Jan 18 16:13:49 2023
※ 引述《Evilbear (惡鬼熊)》之銘言:
: 租客不管如何沒繳房租,你就是不能夠強制進入,把他東西丟出去,或是把他鎖換了讓他
: 不能進去,這樣是犯法的,算是入侵民宅,強制罪......等。
: 很瞎對吧!沒辦法,這就是法律。
如果 在合約上註明 如欠租兩個月
承租人同意 房東把東西搬走另租他人
承租人簽名了
這樣可以理直氣壯的 把房客的東西丟掉嗎?
※ 編輯: kevinjl (36.234.44.130 臺灣), 01/18/2023 16:14:35
推 attila125: 範圍不明確會被打槍 01/18 16:17
→ Asasin: 你一樣要舉證"欠租兩個月"這件事情的真實性,還要保留證據 01/18 16:19
→ Asasin: 然後存證信函的步驟也不能省 01/18 16:19
推 frowning1226: 不可以 01/18 16:26
推 catson: 合約不能限制對方告訴權 01/18 16:27
推 kusomanfcu: 不行喔 01/18 16:36
推 qqq7840: 最近不是才有個租霸上新聞,繳了三個月後面就都不繳欠了 01/18 16:44
→ qqq7840: 一年多。 01/18 1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