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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結: https://ec.ltn.com.tw/article/paper/1565300 內文: 落實居住正義!使用權住宅 陳內閣拚上半年上路 自由時報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行政院長陳建仁上任後,為落實居住正義,新內閣將著手規劃 「使用權住宅」,待內政部提出政策可行性方案後,政院將召開內政部、財政部與金管會 的跨部會會議。據了解,內政部將修「住宅法」,把使用權住宅納入社會住宅適用範圍, 財政部國產署也將盤點雙北約三百坪的國有地配合政策,如推行順利,最快今年上半年就 可推動。 蔡政府住宅政策(製表:記者鍾麗華) https://i.imgur.com/9cgqTIT.png
修法納入社宅適用範圍 選定雙北優先推動 陳建仁一日拜會立法院民眾黨團時,在談及居住正義指出,最近研議「使用權住宅」,希 望讓年輕人住得起、買得起房。內政部官員透露,正進行使用權住宅細部規劃,完成後會 向陳揆說明。 低於市價 至少有20年使用權 官員解釋,使用權住宅並非「地上權住宅」,未來不排除定義為社宅的一種類型。社宅只 租不售,且最長只有六年,而使用權住宅可讓民眾用較低總價向政府購買至少二、三十年 以上的房屋長期使用權,既非出租、也不是出售,是一種使用權付費概念,會明訂最低使 用年限,但不會限制最長年限,可以協助「租得起但買不起」民眾穩定安居。 官員指出,若要把社宅擴大納入使用權住宅,未來需修「住宅法」放寬社宅定義,因要修 的條文很簡單,內政部很快就能提版本。比較複雜是政策規劃,快的話幾週,慢則要幾個 月才能定案。 排富且不得買賣、贈與、繼承 財政部官員則說,會以當地人口特性與需求,盤點區位良好的國有地配合政策。由於雙北 地區在市中心附近的國有地,已少有大面積區塊,因此會優先鎖定○.一公頃、約三百坪 以下的土地。 官員表示,為加快政策腳步,「也不一定要蓋新房子」,既有成屋也是一個選項。比較確 定的是,取得使用權住宅不得再進行買賣和贈與繼承,也會訂排富條款。至於使用權利金 部分,目前傾向可以向銀行貸款,尚待與金管會協商。 除使用權住宅外,三百億元的租金補貼也將升級二.○版,讓手續更簡化,內政部近期就 會把方案送行政院核定。而行政院二日也就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預算召開跨部會會 議,其中匡列一、兩百億元,給予購屋族房貸補貼,目前擬以家戶年所得一百五十萬元以 下做為排富標準。 心得: 居住正義終於來了!!! 最快今年就有了 年輕人可以爽住使用權住宅啦 炒房準備瑟瑟發抖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8.110.6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75661932.A.AB6.html
Bejita: 房價會更高吧!誰想花幾千萬買使用權... 02/06 13:45
Bejita: 明年民進黨就消失了,大家在撐一年! 02/06 13:45
cicatrix: 使用權住宅不太會漲,各位居住正義仔不要買正常產權的 02/06 13:46
cicatrix: 房子喔,記得買使用權喔 02/06 13:46
piliwu: 真居住正義啊 02/06 13:46
testPtt: 便宜就買阿 02/06 13:47
AhJaTyYn: 普天同慶 終於可以有房能買惹 02/06 13:50
ceca: 300坪....顆顆... 02/06 13:50
ceca: 會怕喔...才300坪. 02/06 13:51
ceca: 阿都要選舉了,現在是看守內閣,推300坪?? 02/06 13:51
hellogym: 居住正義來了哈 魯空不要再靠北囉 02/06 13:51
ceca: 阿推了銷售了,就選舉了...300坪能當政見? 02/06 13:51
ceca: 然後下一任會繼續推嗎??... 02/06 13:52
ceca: 有點奇妙....不過反正看戲. 02/06 13:52
ceca: 不能轉賣,贈與,繼承...那到底一戶要賣多少錢哩. 02/06 13:52
ceca: 好期待定價喔.. 02/06 13:52
ceca: 一次付20年房租,可以貸款... 02/06 13:52
ceca: 那打折後的"房租"+貸款利息,可以比租屋便宜多少? 02/06 13:53
ceca: 到時候我們就來好好算一算,然後看怎樣的價格甚麼人在買. 02/06 13:53
testPtt: 反正就下一任再看看 02/06 13:53
ceca: 對喔,不知道貸款可以幾成,幾年期,頭期款要多少..XD 02/06 13:53
a96932000: 依舊很好奇這個跟20年約的社宅差在哪邊…… 02/06 13:54
pauljet: 不是這個問題 10年就收不到錢20年他媽就租者有其屋 30年 02/06 13:54
pauljet: 後又是一批釘子 02/06 13:54
pauljet: 你要執行公權力?哭給你看喔 他要哭了 他哭了 他真的哭 02/06 13:55
pauljet: 了 政府殺人啦叭叭 02/06 13:55
a96932000: 除了換個名字讓人覺得有做事之外……囧 02/06 13:55
pauljet: 覺青套路看多少次都學不會啊 活該 02/06 13:57
testPtt: 我想知道住1個月不住了要怎麼辦 02/06 13:58
nopenisgreat: 先還我多單正義 02/06 13:59
letmesee3085: 民進党:7/8年,我們做到了 02/06 14:00
pauljet: 拒絕情勒 你現在不拒絕情勒沒有理由相信你20年後就能拒 02/06 14:01
pauljet: 絕 02/06 14:01
keel90135: 不能買賣 那不能換屋喔 02/06 14:01
dharma123: 炒房囤房不管,弄這東西是搞啥 02/06 14:03
pauljet: 處女開苞20年後還是贏一上來就40歲黑鮑脆汁開胃 02/06 14:04
a96932000: 感覺這種物件,只適合6~70歲的退休族購買…… 02/06 14:04
testPtt: 工作也可以買啦 比租金便宜的話 02/06 14:07
a96932000: 年輕人丟一筆錢下去,在不能買賣轉讓的狀況下,你一個 02/06 14:07
a96932000: 工作異動……錢直接卡死在那2x年。除非開放可以轉租… 02/06 14:07
hongdagg: 有政府會做事,棒棒 02/06 14:08
testPtt: 所以我會在意不住是否按比例退費 02/06 14:10
a96932000: 然後期滿後的釘子問題也很頭痛……表明就是租,那買賣 02/06 14:10
a96932000: 雙方都有先入為主的概念就是“租”,而‘’買‘’使用 02/06 14:10
a96932000: 權,雖然概念一樣,但是對於一般人第一想法就是買這個 02/06 14:10
a96932000: 房子,期滿後的想法跟租應該有差距 02/06 14:10
zaqimon: 300坪 限量 稀有 奇貨可居 必漲 02/06 14:10
rainbow321: 全面執政第七年才做?民眾還要再被騙一次選舉? 02/06 14:11
rainbow321: 囤房稅做不做 我就問你? 02/06 14:12
ytwu: 不能買賣贈與合理,不能繼承很奇怪,沒人能確定自己的餘命 02/06 14:12
ytwu: 一定大於使用權年期,如果爸爸買了30年使用權,在第20年時 02/06 14:12
ytwu: 過世,那子女就被趕出去即使已經付了剩下10年的使用權金? 02/06 14:12
a96932000: 更別說青壯年30上下,買下去,期滿大概5~60歲,大多 02/06 14:13
a96932000: 數的人大概都接近退休也很難有更強的經濟能力,到時候 02/06 14:13
a96932000: 中老年賣悲情(還是整棟都在賣悲情,其它人看到有人出 02/06 14:13
a96932000: 來灰,也樂見其成,反正不虧)妳政府怎麼搞…… 02/06 14:13
testPtt: 反正問題就丟給下一任 不做也是下一任的問題 02/06 14:13
luben: 沒用房屋實價克囤房稅,其他攏系gay 02/06 14:14
yanhsin: 貴黨一個劇本要騙幾次? 02/06 14:15
polestar0505: 選舉到了 02/06 14:17
daniel3658: 嘻嘻死忠仔主子在學共產黨了 還能舔得下去喔 02/06 14:19
checkman: 可以租屋到老了 讚讚 02/06 14:20
Anyotw: 300坪^_^ 02/06 14:20
rexluo: kmt上任,年青人死更快,傻傻的 02/06 14:23
testPtt: 我覺得松機拆掉至少可以蓋個1百萬戶了 02/06 14:24
gohit: 住一間不能賣的房子要幹嘛??????有病啊??????????????????? 02/06 14:24
yasea2004: 300坪 要蓋101層嗎? 02/06 14:29
shena30335: 7年了,居住正義終於實現了,我不禁喜極而泣落下了淚 02/06 14:33
ytwu: 「國產署也將盤點雙北約三百坪的國有地」、「優先鎖定○. 02/06 14:33
ytwu: 一公頃、約三百坪以下的土地」,是指單一基地300坪以下,不 02/06 14:34
ytwu: 是只有一塊300坪的地吧! 02/06 14:34
bojan0701: 推樓上 02/06 14:38
cblade: 租屋股神 沒話說了吧 02/06 14:40
swgun: 不能繼承一定是退錢啦 沒有這麼蠢 02/06 14:42
aa00788: 空空要馬看不起地上權 要馬買了開始想炒地上權來賺錢 呵 02/06 14:44
aa00788: 呵 02/06 14:44
swgun: 都要修法了 不可能只指定一塊300坪的基地有些人的 02/06 14:45
swgun: 閱讀能力過於低 02/06 14:45
swgun: 落 但問題確實是量體不夠大 雙北土地這麼難找要怎 02/06 14:45
swgun: 麼生出來 02/06 14:45
bluezero000: 賣你市價7折使用權,有夠盤XDDDDDD 02/06 14:45
sspider0829: 爽 這樣年輕人終於可以安居樂業不要靠北了 02/06 14:45
swgun: 如果是只設定最低使用年限不給繼承 應該就是要讓人 02/06 14:48
swgun: 住到死為止 但 02/06 14:48
swgun: 夫妻兩個人有可能差距15年以上 02/06 14:48
migration265: 不能繼承?好奇如果掛掉那怎麼辦 02/06 14:48
dick0209: 不能交易,有人會有興趣? 02/06 14:48
swgun: 應該最後會讓配偶間得繼承但不能留給子孫 02/06 14:49
secrectlife: 如果價格比租屋便宜確實有競爭性 02/06 14:50
a96932000: 不能繼承老實說很奇怪……又不是年限會延長…… 02/06 14:51
coubeooh: 這跟20年社宅哪裡不同? 02/06 14:55
oceanfishwu: 讓配偶間得繼承?那沒配偶的怎辦? 02/06 14:59
oceanfishwu: 沒結婚不準買房嗎? 02/06 14:59
oceanfishwu: 而且出意外忽然掛掉怎麼辦? 02/06 14:59
oceanfishwu: 如果忽然沒工作還不了貸款,銀行是不是也不能法拍這 02/06 15:04
oceanfishwu: 個房子? 02/06 15:04
victorytim: 笑鼠倫 02/06 15:07
IS0987: 歸根究底吵的就是想買啊= = 02/06 15:08
antelung: 就不要到時候還變相拉高租屋行情 02/06 15:09
york1987: 依照政府做事的慣例就是可簽20年長租社宅改名而已 02/06 15:09
york1987: 重點是在於那句"把使用權住宅納入社會住宅適用範圍" 02/06 15:13
sarra: 300坪 前面有板友賣林口地一塊就9xx坪了XD 02/06 15:14
Tosca: 300坪XDDDDDDDDDDDDD我家這排透天加起來就超過了 02/06 15:16
york1987: 也就是說在法規上定義就只是包裝成使用權的社宅罷了 02/06 15:16
york1987: 這樣改定義甚至連蓋都不用蓋,直接拿現有的社宅來套都行 02/06 15:18
jkduke: 排富且不得買賣、贈與、繼承 你要的居住正義 已送達 02/06 15:24
lovefisk: 連空空都不會買的房子 02/06 15:24
jkduke: 長租30年 雙北蛋黃區 且不會被漲租 484 賺翻了 02/06 15:24
jkduke: 這就是空空 要的租房一輩子 02/06 15:25
jayppt: 300坪 是什麼小鳥容量 02/06 15:27
z5411: 民進黨不在比較麻煩吧 國民黨沒有民進黨會炒 02/06 15:27
jayppt: 這太敷衍了 300坪是幾戶?不想打房就直說 02/06 15:28
freeflying: 只有使用權的房貸,我很好奇怎麼貸 02/06 15:28
yesyesyesyes: 35線上去年就有分析過,最終會變成政府做地上權的建 02/06 15:28
yesyesyesyes: 物,然後那篇被空空噓爆 02/06 15:28
gm3252: 300坪耶,全台屋主都嚇傻了 02/06 15:29
piliwu: 哪裡奇怪空空不是說自住不炒房嗎。還敢講繼承 02/06 15:29
oceanfishwu: 這不就是一次繳清三十年租金的意思嗎?問題是拿得出 02/06 15:34
oceanfishwu: 這筆錢的人會不去買個正常的房子改買這個? 02/06 15:34
piliwu: 有啊空空都說他們只是要居住沒有要炒房 02/06 15:38
hellogym: 租屋股神不是常講 不是不想買 是不想跟房蟲買 很好啊 02/06 15:39
hellogym: 政府來幫你們了 嘻嘻 02/06 15:39
yesyesyesyes: 地上權最適合居住正義,結果空空一樣跳腳 02/06 15:39
jayppt: 沒繼承權 很可怕 人死了 家人孩子怎麼辦 02/06 15:40
hellogym: 人死了 家人孩子是不能出去租屋是不是? 02/06 15:40
hellogym: 還怎麼辦? 政府是不是還要管到你死了後代的福利阿? 02/06 15:41
piliwu: 孩子長大再去買地上使用權啊 02/06 15:41
jayppt: 300坪 還是殘廢式的長約 政府在想什麼?建商給很多獻金? 02/06 15:41
hellogym: 在想甚麼? 想居住正義阿 不然咧 02/06 15:42
hellogym: 先說這樣正不正義嘛 02/06 15:42
jayppt: 居住正義的前提是 安居耶 這算安居嗎 殘廢租約 這是騙局 02/06 15:42
hellogym: 不然要免費 還是一年一簽給租屋股神住喔? 02/06 15:43
hellogym: 先說哪裡不安居了XDD 繳長約租金就不安居? 02/06 15:43
piliwu: 住幾十年不是安居喔你定義一下安居給大家看 02/06 15:44
jayppt: 買 就要有保障 保障能續約 能繼承 不會因變故讓人流離失所 02/06 15:44
piliwu: 目前政府搞的地上使用權華固新天地70年你住到死夠 02/06 15:45
piliwu: 了吧 02/06 15:45
sarra: 保障能續約能繼承 要不要直接送你算了 國有地欸XD 02/06 15:45
sarra: 你知道這是納稅人共有的資產嗎? 02/06 15:45
piliwu: 還繼承勒笑死人想炒房直接說啦 02/06 15:45
hellogym: 啥小 保證能續約 你有沒有發現你在說啥小鬼話XDD 02/06 15:45
hellogym: 保證能續約 不就變永久地上權 啥小啦XDD 02/06 15:46
oceanfishwu: 真的很好奇這樣的「房貸」要怎麼貸? 02/06 15:46
sarra: 跟你說他一保證能續約保證繼承我就可以去申請大法官釋憲 02/06 15:46
aa00788: 哇噻 還想霸佔地上權給下一輩繼承 好恐怖… 02/06 15:46
piliwu: 你去買華固新天地等你活超過100歲再來煩惱續約問題 02/06 15:46
piliwu: 啦 02/06 15:46
sagarain: 穩了 02/06 15:46
hellogym: 你不爽租 可以自己去外面一年一阿 又沒人逼你們 02/06 15:46
sarra: 然後直接提告國產署圖利特定人等提出訴訟 順便開個記者會 02/06 15:47
hellogym: 干 租屋股神買不起房 給你社宅長租還要無限續約權 還說 02/06 15:47
hellogym: 自己不炒房XDD 02/06 15:47
piliwu: 「使用權」三個字很難懂嗎?給你用到100歲還不夠喔 02/06 15:48
a96932000: 繼承就看合約剩幾年就住幾年,房貸一樣得繳。時間到就 02/06 15:48
a96932000: 搬走這樣 02/06 15:48
jayppt: 差不多就那樣 繼承看合約原本年限給繼續住是合理的 02/06 15:48
sarra: 上面還說剩幾年住幾年的某a 是不知道先決是資格審核嗎? 02/06 15:49
hellogym: 那不叫繼承 本來租30年 管你人死掉還怎樣 就是住30年約 02/06 15:49
hellogym: 到搬走 02/06 15:49
sarra: 當然啦你小孩跟你一樣魯再次被審核通過我沒意見啦 02/06 15:49
aa00788: 每年累進稅率到30%繳稅給這些躺平的貪婪租屋仔 哎… 02/06 15:50
sarra: 但民法開宗講人之權利義務 始於出生終於死亡 念一下書好嗎? 02/06 15:50
kusomanfcu: 靠北喔 300坪土地*容積 是能蓋多少 02/06 15:50
hellogym: 對齁 人死了就解約了 這樣才正常 沒錯 哈哈哈哈 02/06 15:50
kusomanfcu: 1000建坪/30 頂多就30幾戶而已 02/06 15:50
sarra: 連民法都沒看過就妄談權利喔 02/06 15:51
kusomanfcu: 如果容積到600%也才60幾 02/06 15:51
sarra: 另外民法繼承篇宗旨是在講財產法的繼承 連保險信託都要指定 02/06 15:54
sarra: 受益人了 權利歸屬在你gg的時候就結束了 你使用權是財產? 02/06 15:54
york1987: 看他們講的修法方向就知道了,就是類社宅 02/06 15:55
sarra: 吃納稅人的錢養你還得讓你小孩繼承? 民法可沒保障這個 02/06 15:55
bibiwei: 真.居住正義 02/06 16:05
pauljet: 怎麼不行 就王家衛 02/06 16:08
scott123321: 先買綁定20年的租金,存錢去偏鄉買退休宅。這是個好 02/06 16:11
scott123321: 政策,但我覺得政府是玩假的 02/06 16:11
sdhpipt: 使用權當然可以是財產啊 比如說公有市場攤位就是財產 02/06 16:20
sdhpipt: 法律明定公有市場攤位承租權利可以繼承的 02/06 16:21
wakaura: 真的不處理空屋太多的問題? 02/06 16:30
sarra: 樓上s大 他要是沒特別法寫出來就是無法繼承的 02/06 16:35
sarra: 其實還是有其他使用權能繼承的..例如眷宅 02/06 16:38
sarra: 但這些都是需要有特別法明文寫出來才算 02/06 16:39
sarra: 我國民法財產是債權跟物權 但政府福利(使用權屋)都不算是吧 02/06 16:40
pauljet: 走釋憲啊 一次不行兩次 你可以釋到滿意為止 02/06 16:49
lcy317: 300???是不是少兩個0啊 02/06 16:49
PTTVERTWO: 是找300坪以下的地(有可能N筆),不是全部總共300坪 02/06 17:08
kusomanfcu: 靠北 直接紅的讓我以為只有300 02/06 17:17
kusomanfcu: 如就算這樣 還是不多啊 02/06 17:18
NewPassat: 把整個松山機場都弄成地上權住宅啦 02/06 17:21
tiawiare: 垃圾黨再騙 02/06 17:47
ppttpptt: 平均地權都開後門,騙子政府少裝了 02/06 18:30
※ 編輯: keel90135 (125.228.110.61 臺灣), 02/06/2023 20:20:32
harlanstars: 買下來私下出租能節稅 ? 02/06 21:31
clamperni: 打房選舉會很慘 02/06 22:51
iwcuforever: 不能繼承有點誇張,一個家庭買了使用權,如果爸爸再 02/06 22:52
iwcuforever: 見,全家趕出去? 02/06 22:52
mokinased: 學者治國就是這麼理想又不切實際 哈哈 02/06 22:55
coolben: 看來這個政府真的沒有很認真要打房 02/06 23:18
kanehhh: 應該講講而已,到時候又轉彎 02/06 23:48
shawncarter: 限制的年所得有夠低的 家戶一百五在雙北根本貧民 02/07 01:12
LiuTerry: 看推文一堆人再那300坪,笑死人還想買房 02/07 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