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ome-sal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假設這些房子總價值1200萬 阿姨有姊妹各一位 無父母 最簡單的作法是生前贈與外甥 若阿姨去世 無遺囑時 法定繼承人是兄弟姊妹 可以繼承的"應繼分": 姊 600萬 妹 600萬 現實是有遺囑 1200萬打算全給外甥 但其姊妹可以提告 要求自己的法定權益 即"特留分" 民法規定兄弟姊妹的特留分是應繼分的三分之一 所以判決後 姊 200萬 妹 200萬 外甥 800萬 如果阿姨的姊妹不提出異議 外甥實打實得到1200萬 沒有問題 如果有異議 外甥減少為800萬 不會全無 遺產分配這種事要小心"越想越不對" 所以謹慎處理為佳 ※ 引述《toto123 (toto123)》之銘言: : 阿姨沒結婚、 沒小孩 : 阿姨生前如果立遺囑 : 假設指名要給外甥 這樣外甥法律上就可以拿到房屋的所有權嗎 : (2間台北市老公寓) : 親戚有這方面的疑問 : 阿姨的姊妹已經很有錢,想給直接外甥就好 : 法律上還是有強制順序問題嗎? : 把外甥當兒子看了 感情很好 -- ※ 編輯: sonybug (1.200.189.60 臺灣), 02/08/2023 07:42:36
F93935: 特留分就很78 姐妹從小 撕破臉還要分給他喔 02/08 07:38
darkholy: 那如果阿姨遺囑還留有條款明文寫不得給兄弟姊妹呢? 02/08 07:39
toto123: 所以說難怪有人會急賣房子,因為是繼承來的 02/08 07:41
F93935: 陳松勇case就是這樣 兄弟沒人照顧他 全給外籍看護有何錯? 02/08 07:41
kyova: 兄弟姊妹拿特留分就是個很奇怪的法律。 02/08 07:46
core168: 只看權利當然覺得是很奇怪的法律,再看義務就不覺得奇怪 02/08 07:50
core168: 了 02/08 07:50
kyova: 你確定義務考慮進來就不奇怪...更奇怪了好嗎 02/08 08:03
kyova: 順位和實際情況就是很複雜。 02/08 08:05
kyova: 現在不婚不生的情況應該會讓這類事情更頻繁。 02/08 08:06
frank111: 家家的經都不一樣,不可能一條法適用所有的家庭 02/08 08:28
tyt909: 可以先做生前贈與後,緊接著做信託登記。避免死亡後的特留 02/08 08:48
tyt909: 份問題。 02/08 08:48
flamer: 要閃開就是生前贈與。不敢生前給就不要機歪抱怨特留分制度 02/08 09:09
piliwu: 兄弟姐妹有扶養義務民法1114 02/08 09:21
piliwu: 生前贈與不動產我先替國庫感謝各位 02/08 09:21
i386: 撕破臉不想分給其他人,就生前贈與阿 02/08 09:45
i386: 多的是長輩想把遺產全給兒子,把自家小孩搞得撕破臉的例子 02/08 0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