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bnn: 沒有 你會比較常看到甲結婚把人扔下去然後走第五款 05/26 08:06
→ garyddt: 趕在6/30前簽約比較省事 05/26 08:08
推 themlb09: 預售7月前價格都還是很硬,就是知道這時間買其實最划算 05/26 08:33
推 piliwu: 這些規定非常嚴耶 05/26 08:39
推 garry5566: 炒房仔那來工作?第一條超寬鬆的吧 05/26 09:08
推 ayler88: 如果老公工作賺錢,老婆沒工作 家庭主婦+去搞紅單賺外快 05/26 09:15
→ ayler88: 這樣不知有沒有符合第一條例外狀況? 05/26 09:15
推 jkduke: 第一條 親友開個假公司 弄個非自願離職 很難嗎? 05/26 09:15
→ LiebeLion: 打炒房 結果打到的是一般人 05/26 09:25
推 taiki39: 簡單隨便應徵個工作,整天擺爛就會被要求離職了... 05/26 09:25
推 nqj: 這真的沒違反憲法保障的財產權和自由權嗎 05/26 09:28
→ z5411: 沒啥人炒預售的時候 就算你能滿足上面條件也賺不多了 05/26 09:37
推 Kakeron: 地下經濟可高興了,爽賺錢又爽賣房 05/26 10:07
推 LEWIS05: 沒啥人炒預售的時候 就算你能滿足上面條件也賺不多了^_^ 05/26 10:16
→ LEWIS05: 推一個 05/26 10:16
→ cloud543: 你好,我又失業嚕 05/26 11:17
推 scrawling: 投資客第一點隨便弄 05/26 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