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doru (jomi)
看板humanity
標題Re: 阿法霹靂熱血陳情書...惡劣的卸任者中和市國華 …
時間Mon Nov 20 00:11:58 2006
坦白說我要是那位卸任里長我會覺的你很"番"耶
其實從頭到尾都是你自己覺得那位"前里長"一定知道那位失主的電話
只因你覺得失主跟前里長住家很近
但那只是你一廂情願的想法而已呀
人家都已經明確的跟你講不知道了
也跟你表明關於那一里的里民資料已經交給下一任里長了
不知道的事就是不知道嘛
人家都表明了
你幹麻還一直打電話騷擾她
這真的是一種騷擾耶
而且你的邏輯真的很奇怪
為什麼住的近的 就一定要知道他家電話
像住我家樓上的跟我住很近
我也不知道他的電話阿 為什麼一定要知道???
如果有陌生人一直打電話給我 問我我樓上鄰居的電話
還一直盧說
"明明就住在你樓上 妳一定知道他的電話 ~他的電話~他的電話~給我他的電話~"
那我一定會生氣的啊 而且會覺的根本是個神經病吧
所以我覺的不是那位"前里長"的問題
大部分的人被妳這樣搞 應該都會 起笑(台語 發瘋) 吧
而且為什麼會覺的當過里長竟然不知道人家的電話是很奇怪的事
有人規定當里長一定要把全里的電話號碼背起來嗎
里長又不是人工電話簿
不知道很正常好不好(電話那麼多哪記得啊)
何況有的地址只是看起來近實際上確有一小段距離
如果他是現任里長 那就一定有里民相關資料
那他就應該有能力幫助你
問題就是他已經卸任了啊
她也已經明確告訴你他已經把資料"轉交"了
既然已經轉交表示他那邊已經沒有資料了嘛
沒有就是沒有 也沒有辦法生出來給你阿
何必這樣為難人家
我知道你很熱心沒錯啦
但熱心也要用對地方
更要用對方法阿
我覺得你是方法錯誤
也太照自己的觀點想事情(就是你覺的別人知道 但是別人真得就是有可能不知道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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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8.16.84
※ 編輯: dodoru 來自: 124.8.16.84 (11/20 00:15)
推 faerun:推這篇 除非那位里民熱心參加公共事務 不然里長根本不會認 11/20 00:20
推 faerun:識 自以為是的正義 往往會造成別人的困擾.... 11/20 00:26
→ nosugarGtea:推這篇…我也覺得原PO 熱心用錯地方了…… 11/20 00:55
推 fortuneshaw:推 11/20 07:39
→ PRAM:推! 直接打110或找現任里長就好了,真是... 11/20 08:48
推 sdpjmanoa:推 其實找警局就可以了 他們查人的電話住址很快的 11/20 09:38
推 sdpjmanoa:而且如果每個人的電話住址是隨便人都可以查到也太恐怖 11/20 09:41
→ sdpjmanoa:打電話到處查別人的電話住址不管什麼理由肯定被拒絕的 11/20 09:42
推 redsleep:是阿 感覺熱心是熱心 但是 沒有用心思考 直接送到警局 11/20 16:44
→ redsleep:想聯絡失主也可以直接請員警聯絡 沒有必要上網又打電話 11/20 16:46
推 redsleep:然後受氣 有點好笑XDDD 11/20 16:49
推 dodoru:而且如果是公寓大樓的話~~一個大樓少說也個好幾十戶人家 11/20 19:05
→ dodoru:隔壁棟大樓雖然只差兩號 但要熟識隔壁棟樓的人蠻不可能的 11/20 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