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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玩耍的是一群人 不過打壞人家東西的卻是你 當初在玩時就要小心 而且要預先知道會有什麼後果 學長花了一萬五但只叫你賠一萬 已經對你很好了 你那二個同學雖然是叫你去玩的人 但他們並沒有玩到打壞別人的東西 所以硬要說他們也是共犯 說不定他們會不服氣 你就先把錢賠給學長吧 至於之後要怎麼跟另外二位同學談 就再說吧 我是覺的錯在你身上 因為做事情的人是你 沒考慮清楚就跑去玩的人也是你不是嗎? ※ 引述《magicrr (桃園)》之銘言: : 最近實驗室比較忙 : 常常呆到凌晨 : 到了晚上實驗室有兩個同學壓力大 : 就會拿雨傘揮自己用紗布揉成的棒球 : 一個投一個打 : 我通常是看而已 : 但是那天不曉得發什麼瘋 : 兩點半竟然接受兩個同學的蠱惑上場打擊 : 因為第一次打 : 加上他們其中一個要當捕手 : 我怕站在她們原本站的位子會打到人 : 所以就很自然的往前站 : 結果我一揮棒(棒子很重~是全開海報桶+n張海報在裡面) : 距離沒算好就打正中旁邊桌上博班學長的筆電 : 螢幕當然應聲碎裂 : 結果學長修理螢幕要15000 : 他乾脆就新買一台電腦...然後叫我賠他一萬 : 打壞賠償是很合理的事情 : 但是問題是另外兩個同學卻一點都沒有要分攤的意思 : 難到我真的只能自己賠嗎 : 有點不甘心...畢竟她們兩個也算幫兇阿 : 對一個窮學生來講突然拿一萬出來真的很多QQ : 請問我應該要怎麼做才好?? : 是認賠一萬然後保住友情 : 還是硬是講開來要她們分攤然後以後都有個疙瘩?? : 請給我一些意見 :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91.70.240
mayuka:推~自己的決定,自己做的事,自己負責! 11/25 23:46
QooIKIA:話雖如此,比較切心的應該是一起玩的人「連分攤的意思都沒 11/26 13:07
QooIKIA:有」,讓人覺得挺悶的O_O~~~~。畢竟是一起玩滴,玩的時候 11/26 13:08
QooIKIA:怎麼會注意那麼多咧咧咧~~~~ 11/26 13:08
deloma:我也覺得那二位同學完全沒責任,只能看良心顯不顯而己... 12/06 18:53
deloma:可以不用付錢,但完全裝傻就說不過去 12/06 18:54
Alouba:推這篇喔 12/09 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