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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2008 (haha)》之銘言: : 剛剛讀了置底好文 : 其中1Q : Q:家庭卡可以辦給誰用? : A:配偶,父母(包括配偶的父母),兄弟姊妹,滿18歲的子女,或任何同住址的親友 : 疑?【同住址親友】也可以嗎? : 那我要申請副卡給我GF 被拒絕耶!? : 怎麼會這樣= =? : 請各位大大解惑 : tks 好事多的規定是「同地址之家人」喔 不是親友,所以朋友應該沒有包含在裡面! 至於同地址之男女朋友辦不辦的成 我們當初是有成功過, 我之前有一篇文章有PO,6881篇 但我們當時早就住在一起很久,要不要結婚只是形式 非常符合法條所規定的「家庭」 所以爭取起來很理直氣壯 而且我記得為了怕萬一,我們除了帶一些手機、信用卡帳單, 好像還帶了稅單、燃料費之類的帳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59.34.68
w2008:結婚與否的問題~ costco員工還說 還沒登記可以用喜帖證明勒! 08/11 15:42
TiTT:喜帖...(暈) 08/11 16:30
angelala09:會不會有人會為了這個特地去印喜帖XD 08/12 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