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edison901: 退的錢也是扣掉兌換券的錢啦 沒買過? 05/12 07:52
推 xu3: 官網買是不是就沒這問題 05/12 07:56
噓 botdf: 前面都在講民法瑕疵擔保了,還一直在消保法打轉 05/12 07:56
→ kouta: 官方可能因為有能力還原吧 或變成整新機 05/12 07:58
→ CBING: 說民法的要不要看一下359條寫什麼?該回復原狀的就要回復原 05/12 08:01
→ CBING: 狀很難? 05/12 08:01
→ afdm1234: 先想辦法把手機恢復成未註冊,再來抹黑PCHOME不負瑕疵擔 05/12 08:03
→ afdm1234: 保的責任吧XD 05/12 08:03
推 ChenHow: 以前我退過欸!pc也會退款,只是物品不是手機就是了。 05/12 08:27
噓 sportsyzm: 廢 05/12 09:02
→ sportsyzm: 找消保官開案處理 05/12 09:04
推 popo4390019: 可憐 幫補血 05/12 10:29
推 simon978: 台灣人把每個店家都當好事多 05/12 12:05
→ yue1013: 會吵的才有糖吃 05/12 12:11
推 s7876663: 我之前買ram條好幾條買錯用過一次都給退ㄝ 05/12 12:15
→ befdawn: 你的大道理想涵蓋「軟體值不值錢」的議題,有點太延伸了 05/12 12:30
噓 iTunes12: 這樣也一篇= = 05/12 12:59
噓 lyping: 以後你買東西看清楚整篇條文不要漏了任何灰色地帶祝你好運 05/12 13:26
推 abram: 沒錯 難不成給你退然後再賣給下一個北七嗎? 05/12 13:43
→ lyping: 店家真爽台奴買到爛貨只要搬出自己的規則就要姦要殺隨你 05/12 13:52
→ kouta: 那你以後買房租房賣房都不要看合約 05/12 13:55
噓 VIGUTA: 想得真周到 05/12 14:18
→ lyping: 物品回復怎麼可能也這樣無限延伸 難不成接觸空氣造成氧化 05/12 14:44
→ lyping: 也一起算好了 店家要不要也幫消費者的眼睛恢復原狀大腦記 05/12 14:44
→ lyping: 憶恢復 05/12 14:44
噓 hhenry666: 喔 05/12 15:00
噓 yaotzung: 原原po本來就提到是瑕疵品了,今天假設你買食品 拆開來 05/12 15:56
→ yaotzung: 吃時裡面有外來物,難不成你還要包封好在申訴嗎? 05/12 15:56
噓 SDCREW: 食物本來就沒有鑑賞期好嗎? 05/12 17:43
→ mathrew: 推文舉例超爛 食物沒有鑑賞期啦... 05/12 19:08
→ afdm1234: 沒有法律常識的人為什麼硬要推文呢?術業有專攻 05/12 20:59
推 angel32117: 看文章長知識我也是醉了 05/12 22:52
推 aids007: 好多沒讀書的人舉的例子有夠爛 05/13 00:35
推 aids007: 食物沒鑑賞期 但cotsco給退 法律沒規定的就是按照規則走 05/13 00:41
推 masterkey: 好市多給退不代表規則就應該如此 05/13 10:18
噓 alurel: 就有這種人 難怪有這麼多福利機可賣 05/13 15:26
噓 lise1017: 笑死 你以為有時光機喔 什麼東西都能夠回朔至拿到手上 10/10 01:59
→ lise1017: 時的狀態 10/10 02:00
噓 lise1017: 就算客人沒拆封 你手摸到了我也會硬雕你包裝紙被你摸皺 10/10 02:02
→ lise1017: 已經不是原本的樣子啦 笑死人的物品回復無限延伸 10/10 02:03
→ lise1017: 以後也可以狂雕從你摸到商品開始商品已在你手中開始老化 10/10 02:04
→ lise1017: 你已經無法回復商品原始的時間生命 所以拒絕退貨 10/10 02:05
噓 daniel021477: 消費者保護實施細則第17條有說,若因為檢查之必要 07/07 10:00
→ daniel021477: 使得商品無法回覆原始狀態,則解除權無效,而消保 07/07 10:01
→ daniel021477: 法屬特別法,特別法大於普通法,因此是可退且無需 07/07 10:01
→ daniel021477: 負擔費用的 07/07 10:01
噓 geekies: 幫噓,回文沒同理心~對受害者補刀 08/12 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