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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有一個構想, 但是因為錢不夠或是不確定賺的到錢, 而無法申請專利。 但若是別人看到了這個發明 而改一下式樣聲請專利, 則不但專利利益可能被他人獨佔。 連以後自己有機會想做都不能做了對吧! 那能不能仿效著作權,開發公益專利權制度。 由國家付費審查,通過後由國民共有,任何人、法人得自由使用,但不得主張專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9.38.197
ljsnonocat2:聽起來不錯.... 02/27 15:29
TheRock:那何必申請專利?直接公開即可!專利就是為了獨占使用啊! 02/27 15:35
meblessme: 公開只有著作權效力,而且無專業認證 02/27 15:58
meblessme: 或者改名為公利權也可 02/27 16:02
TheRock:不喜歡叫人去看書,但請你去先看點書,搞清楚專利的用途。 02/27 16:07
TheRock:原先具有可專利性的東西一旦在申請專利前生產公開銷售,就 02/27 16:09
TheRock:會喪失可專利性。如果無意排除他人使用,想使這技術成為公 02/27 16:10
TheRock:共財,直接實施製作即可。未來就算有人申請專利,也可提出 02/27 16:11
TheRock:異議使其喪失專利權。最後,關於新型專利的部份,如果人家 02/27 16:12
TheRock:的改良確實有可專利性,有一萬個公利權也擋不了對方專用。 02/27 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