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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mart1988 (蒼穹的斯斯)》之銘言: : 根據生活群組規定: : 二、新增/刪除板主 : <新增板主> : 2.若該板無板主,請至LifeNewboard板提出連署。 : 1>禁止multi-id連署。 : 2>連署時間發起後滿三天方得於小組組務板提出申請。 : 3>連署理由請確實填寫,過於簡略者小組長得判定為無效連署。 : 4>基本連署門檻之定義為有效支持票25以上, : 且有效支持票數高出有效反對票數的1/2以上。 : 3.新增之板主須符合登入200/發表200,且註冊時間滿一年之限制。 : 5.新任板主所管理看板不得超過3板(不計班板、組務板)。 : 請有意願擔任板主者,按照上述方式到 LifeNewboard 發表連署。 敝人為年資七年的專利工程師一名 若有幸獲選為本版版主 將鼓勵發明與創作之提出、分享以及改良,同時協助獨立發明人之輔導 同時維持版上秩序及和蟹。 另外 若在本版發文有算文章數及有P幣 (我本身是不缺文章數及P幣啦 不要誤會) 也一定程度的可以刺激大家分享心中的概念 久而久之 應亦得使本版得以被推廣 故此小的跳出來選版主 請大家多多支持 謝謝 ^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131.237
oldandsea:哦哦 有板主了!! 支持支持~!! 08/17 12:57
[已更正政見] ※ 編輯: piglauhk 來自: 111.240.131.121 (08/17 13:34)
skyoun:推+1 08/17 21:47
Ghamu:其實如果真的要推廣這個版的話 感覺直接把板名改成idea會比 08/18 00:56
Ghamu:較快XD 幾年前我就有找過idea這個板找不到 不小心才找到這~ 08/18 00:57
s9006028:有心有推 加油 08/20 01:30
eric956vv:終於有版主了而且還是專利家 08/20 11:02
TheRock:1.請避免藉此營利,我還記得你之前提過什麼佔便宜的提案。 08/20 11:18
TheRock:2.鼓勵討論具可專利性的發明、創作請注意專利法第 22 條。 08/20 11:18
TheRock:3.所謂「協助獨力發明人之輔導」,請承諾你不會藉此營利。 08/20 11:20
TheRock:       立 08/20 11:24
TheRock:有人願當板主?樂見其成。但若此人暗懷自利之心,我反對。 08/20 11:27
TheRock:希望不會再有以為幫人出點專利申請費就能分享專利權的人。 08/20 11:34
piglauhk:針對石大的指控 回應如下 首先 我那提案並不是您所謂的 08/20 18:36
piglauhk:"佔便宜"的提案 同時此舉已減損敝人的聲譽 請注意您的發 08/20 18:38
piglauhk:言 以免徒增不必要的爭議 08/20 18:38
piglauhk:另外 任何人都可以得悉在此PO文的使用者的ID以及聯絡方式 08/20 18:39
piglauhk:版主能如何應用其職權營利? 然後 我承諾不會藉此營利 08/20 18:42
piglauhk:最後 您當然可以有您的主張及見解 我尊重 但不能夠因為您 08/20 18:43
piglauhk:的主張而強迫別人接受您的價值觀 對吧? 08/20 18:44
piglauhk:最後 您口中的"一點"是數萬元 在您看來是小錢 但對我不是 08/20 18:47
piglauhk:請參酌 我要強調的是 我是響應號召報名版主 若您有意願參 08/20 18:49
piglauhk:選的話 我立刻退出 不知道這樣有沒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08/20 18:50
TheRock:支持 piglauhk 當板主的人請記得去 LifeNewBoard 連署,在 08/21 11:35
TheRock:這裡推文沒用。另外,本板使用者不多,板主要達到連署門檻 08/21 11:36
TheRock:並不容易(之前包括我在內還有其他人應募過,也是因為連署 08/21 11:37
TheRock:人數一直沒到門檻所以沒能提出申請)。 08/21 11:40
rock810:說實在的,真能有機會賺錢的idea...能實現也是需要本事 08/30 0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