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AINYBLUE (別了 瘋子)》之銘言:
: 其實樓上諸位先進後浪們諄諄教誨 循循善誘如此
: 原po結果還是照樣會削價接案的XD
我想這也不能怪原po
不能把"削價=自作踐"的罪名安在願意低價接案的新手身上.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讀過賽局
當所有行為者能聯合起來的時候
常能獲得不錯的利益
但在資訊不流通或不對稱的情況下
各行為者很自然會偏向整體看來較不理想的選擇
前面幾位前輩已經有討論到"制度"的建立
我想這是我們要做的是這個
而不是對競爭者進行道德勸說甚至貶低
自利不是罪
甚至在我粗淺的認知裡 古典經濟學的一個重大基礎就是"假設人為自利".
人類有聰明才智 就要建立制度 把自利變成群利 共同爭取
而不是互相攻訐 誰既得利益 誰破壞行情
一點點小感想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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