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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常在想說 翻譯的定義常常被給的太窄了 粗略分類 也常只是筆譯或口譯 就是文字對文字 聲音對聲音 反倒是編譯 是聲音對文字(記者聽到英文口語報導,轉化成文字) 或文字對聲音(記者讀一篇英文報導,將其以中文口述) 這兩種模式是跨Mode的 編譯需在口語/文字間轉化(雖然這裡的口語可能是文稿由記者朗述出) 不過對編譯來說 的確困難 如果這樣看來 口譯的市場就很大了 每天在各個媒體之間 有無數的翻譯活動正在進行 雖然不是所謂正式的會議口譯 或所謂正式論件計酬的筆譯case 不過其影響力似乎更廣 視新聞媒體層級的語言轉化 而非僅是為數數百人的商業會議 不過話說回來 必須看如何定義翻譯案件 計酬案件 或不計酬案件 或折價計酬案件 廣義來說 到親戚家幫外婆翻譯給菲傭聽的無計酬案件也算是翻譯活動之ㄧ了 不知這樣想對不對~~>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6.210.75
TheRock:光是把國語新聞用台語講就是翻譯啦~ XD 10/12 01:15
weimings:還有「動作對動作」「動作對聲音」「影像對文字」等 10/12 01:35
ginagenie:我當年也有想過進新聞業做編譯 但新聞系同學跟我說系上 10/12 12:09
ginagenie:老師說這是條不歸路...(我指的是電視新聞 平面我不清楚 10/12 12:09
ginagenie:電視新聞的時效性和台灣媒體生態 使得媒體編譯不只需求 10/12 12:11
ginagenie:低 品質要求也不高 10/12 12:12
ginagenie:至於翻譯給菲傭聽 應該算是community interpretation 10/12 12:13
ginagenie:的範疇吧! 10/12 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