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etax.nat.gov.tw/wSite/ct?xItem=25711&ctNode=11164
這是看國家別跟居住地的限制,
如果你的音樂家是外國人, 當然不適用,
你打電話問一下財政部吧....
※ 引述《duplicator (對保險有興趣者請W)》之銘言:
: 請問一下,
: 租稅協定是否有規定不適用個人
: 像我們公司做音樂的
: 常常要付權利金到國外
: 但有些對象是一些個別的音樂家
: 難道這樣就不適用 一定是要報20%嗎?
: 還是說可以提出什麼證明之類的......
: 麻煩專家解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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