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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 我的一個日本客戶忽然在出貨前一個星期(上星期五)通知我們要 延遲出貨 但也沒有跟我們確認正確的出貨日... 而我在上星期五就馬上透過幫我 們和大陸廠聯絡的貿易商幫我轉達要延遲出貨(用電話及msn) 後來輾轉知道配合 的大陸工廠很生氣 因為這樣完全打亂他們的生產排程...而我也告訴老闆娘要修改 LC(可是老闆娘動作很慢 常拖個幾天才去做) 而星期一下午我才通知Forwarder要 延遲出貨(因為之前都還在跟客戶協商)而當天一直遲遲等不到客戶回確認信 (客戶下午五點才會進辦公室>"<) 而那天我又剛好有事 所以就沒有等客戶回信才走(我有多等20分鐘) 而也沒有回 工廠的詢問是否延遲及修改LC的信(因為之前都再三聲明不能出了也跟他們說 會去修改LC) 可是令人傻眼的事情就發生了= =+ 昨天早上工廠就在我們沒有發SO之下自己 把貨櫃拖走 硬要出貨 還跟我們說 他們是照LC在做的 當然我第一時間就請貨代 去阻止 可是說貨代說貨櫃已經在路上了 目前降低損失的最好方法就是先放在 貨櫃場旁邊的倉庫(可是也只能免費放一星期)再等客戶通知出貨 目前得知有可 能一月中出 因此將來多出來的倉儲費用 工廠會要我們負擔 而幫我聯絡的那個 貿易商則說 沒有E-MAIL確認 光有電話口頭上及MSN記錄不算數... 天啊~~~怎會有這樣的事>"< 糟糕的是老闆也覺得是我的錯 一直指責我沒有聯絡 好 還說需由我們跟貿易商還有Forwarder三方負責!!! 可是我通知都通知了 工廠不聽話我能怎樣@@~~ 而現在大家各踢皮球 到時損失賠償可能又有的吵囉... 請問我該怎麼辦? 我有做錯嗎? 而MSN記錄不能當做證據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0.102.170
puyo:看起來老大你太沒有保護自己的觀念了..不出事還好出事就... 12/31 10:45
puyo:MSN記錄這個很薄弱啦..然後LC那個該去催..甚至寫簽呈催都ok 12/31 10:46
Vix7789:我沒做過船務啊~~不熟..而LC上出貨日是1/2又沒說12/19先拖 12/31 10:58
Vix7789:昨天老闆娘去改LC嚕 現在可能會有2萬多的倉儲費用>"< 煩~~ 12/31 10:59
Vix7789:應該是12/29 先拖 難不成他們高興拖櫃子出去玩我們也得付 12/31 11:01
kikbomb:工廠沒看到修改的LC當然是先走貨啦!!不然沒改他不就死了 12/31 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