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sMonkey (痞子軍團團長)》之銘言:
: 但是卻鮮少需要用到 interface
: (反正,如果不用作類似多重繼承的事情的話
: abstract class 跟 interface 幾乎作用一樣 Orz
: 而且可以亂搞的範圍還比較大一點... )
: 我目前是歸因於我寫的程式架構還不夠大,等到有朝一日能體會這樣 XD
: (是說... 身邊的人,他們不會 OO 也活的很快樂... [遠目])
== 站內信件 ==
您可以想想為何有些類別要這麼寫…
public class B extends A implements ISome {
....
}
就如我所舉的第二個連結,當您把一個東西丟給方法時,您
希望它有什麼樣的行為,這種就需要規範…
當然,基本上,上例中,也可以用Abstract class,不過,
用interface會更好…
從我的用法來看,Abstract class可以視為先擁有部份實作
,並規範子類別的功能…非必要公開的,您還可以宣告為protected
…
而interface則可以規範外界可呼叫的介面,而不限於上下繼承
關係…
== 站內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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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規我是知道…不過這類的討論,我是認為可以公開進行,不用限於站內…
因此上一篇我才設為看版…
但是入境隨俗…尊重版大的規定…我還是設為站內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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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葛格學習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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