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ogrs:前面的回文已經有正解了...... 07/13 23:25
→ kiwatami:有嗎 前面都說無繼承耶 07/14 12:42
→ kogrs:無繼承是正解啊 然後這篇又給了一個不正確的答案.... 07/14 15:05
→ Kennyq:我也覺得無繼承比較好理解... 07/14 18:47
→ kiwatami:無繼承才不好理解吧 沒有繼承又可以存取 不是說不通嗎 07/14 19:23
→ TonyQ:應該說對「繼承」這個字語意瞭解不一致吧。 07/14 22:28
→ TonyQ:我對繼承的想法是子類別擁有父類別實體,成員的繼承是指直接 07/14 22:29
→ TonyQ:在子類別能直接透過成員變數操作與取用父類別的成員。 07/14 22:29
→ qrtt1:field 的繼承歸 field 的,method 的歸 method 的。 07/14 22:31
→ luoqr:沒繼承當然不能"直接"存取呀 07/14 22:35
→ kiwatami:我的想法是 因為變數是實際存在 就像博美犬繼承了犬這個 07/14 23:05
→ kiwatami:類別 就繼承了犬的四條腿這四個變數 因為怕基因突變 所以 07/14 23:05
→ kiwatami:限制以犬的gettter, setter做存取 如果沒有繼承 那何來這 07/14 23:05
→ kiwatami:四條腿呢? 07/14 23:05
→ kogrs:jetswayss 大的回文內都已經將官方文件都帶出來了 07/14 23:21
→ kogrs:應該沒有懸念了吧 07/14 23:22
→ kiwatami:官方文件有說我就不能問嗎= =? 怎麼感覺你很不想我發言 07/15 22:08
→ Chikei:因為你一直在"你的想法"、"你覺得",這邊是Java版我們在討 07/15 22:59
→ Chikei:論的是Java,那當然所有不清楚的名詞最終都以JLS為標準 07/15 22:59
→ Chikei:現在JLS直接說明了private field就是不會被繼承,或者說這 07/15 23:00
→ Chikei:就是Java the Language的"繼承"定義,你再覺得不合理也請接 07/15 23:00
→ Chikei:受,因為我們是在討論Java語言。 07/15 23:01
→ Chikei:當然要來大戰Java定義的繼承跟一般programmer談到繼承時候 07/15 23:08
→ Chikei:的心靈模型一不一樣不是不可,但很明顯跟原po的問題無關 07/15 23:09
→ TonyQ:其實我覺得都可以討論啦 就是對語意瞭解不一致而已XD 07/16 06:21
→ TonyQ:也沒有人說不能/不想發言,原 po 多心了~ XD 07/16 06:22
→ kiwatami:不好意思 從小到大我覺得不合理的都不會接受... 沒有要吵 07/16 08:58
→ kiwatami:架的意思啦 只是覺得好像講出自己的想法反而不行的感覺 07/16 0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