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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黃淑莉、洪素卿/綜合報導〕 手工香皂近年來超夯,不少家庭主婦學會在家 DIY,成品上網拍賣,卻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被罰一萬元;另有大學生中藥包買太 多吃不完上網拍賣,成了無照藥商被罰三萬元。衛生局呼籲,網路拍賣不是什麼都能賣, 小心觸法。 網路無遠弗屆,加上網路創業不用店面、租金,許多人把家中多餘的贈品、禮品PO上網拍 賣,也有家庭主婦、學生DIY各種物品在網路上販售,但並不是所有東西都能上網賣, 雲林縣衛生局統計發現,最近一、二年,違規在網路賣化粧品、藥品被罰者有增加情況。 中藥包、面膜網拍也不行雲林縣衛生局指出,近年來最熱門的手工香皂,依化粧品衛生管 理條例規定,手工香皂為化粧品,未經申請核准不得在各種傳播工具刊登廣告,網路販售 一定會把照片PO上網,就等於是廣告行為,只要被查獲將被處五萬元以下罰款,去年衛生 局裁罰好幾件,考慮都是初犯,只罰款一萬元。除了手工皂,也有上班族、學生因一次買 太多面膜、化粧品,用不完上網拍賣,同樣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規定,被罰一萬元。 觸犯藥事法 最重可能被判刑另有民眾把從國外帶回來的酸痛藥膏、或吃不完的中藥包等 上網拍賣,已違反藥事法相關規定,衛生局均裁罰三萬元。 雲林縣衛生局副局長廖敦正表示,網拍很方便又不用成本,但民眾把照片傳上網最好仔細 閱讀相關規定,例如藥事法嚴重可能判刑或罰款五百萬元,提醒民眾要小心。 涉及廣告文字 須先申請核准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化粧品管理科科長張簡啟瑞指出,規 模化生產手工皂等化粧品,依據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必須申請工廠登記。至於小規模手 工製作,在網路販售時涉及有廣告文字,依法就應在事前將所有文字、畫面或言詞,先申 請衛生主管機關核准。 也就是說,如果消費者在網路上張貼「有手工皂兩塊分享,每塊價格╳╳」,理論上不會 受罰。但如果出現像是「適合異位性皮膚炎或是敏感、乾燥皮膚使用」,這類涉及效能的 文字,就算廣告行為,須事先申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8.110.125
kiri2004:老實說,肥皂被歸類成化粧品,真的很奇怪的... 01/03 10:49
wilo:師用於人體皮膚就是化妝品哦,也是會使人受傷的 01/03 11:39
ioryn:那這樣,代製母乳皂不知有沒有違法? 01/03 12:31
www613:規模化需要工廠,小型化網賣不廣告就不違法?不是都需要嗎 01/03 12:52
atest:這種灰色地帶 會害死很多人...希望媽媽們要小心! 01/03 14:14
neve:手工皂本身網拍沒有觸法,他是強調療效才會觸法的。 01/03 17:13
CSESLeo:請不要把販售和廣告混為一談,兩種皆須申請才是合法 01/03 18:52
CSESLeo:其實並沒有灰色地帶,是自己有沒有去了解法規的關係 01/03 18:54